患大病自费部分可报销我市已有2439人享受补充医保待遇
记者近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自2013年1月1日实施以来,资金运行平稳,受益群众逐步扩大。截至2014年3月底,已累计2439人享受了补充医保待遇,总支付金额2710万元,人均受惠1.1万元。享受补充医保待遇的参保人最高实际支付金额为15.8万元。
补充医保不分病种
政策规定,只要群众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后,均可直接纳入补充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需要个人再交一分钱。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3月底,从各险种参保人群受益情况看,职工医保参保人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次及金额均最高,城乡居民其次,外来工和未成年人相对较低。从享受待遇的项目情况来看,自付部分补偿和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是参保人享受待遇的主要项目。
“补充医保不分病种,所有病种都覆盖。参保人住院只要产生了高额医疗费用,都可享受补充医保待遇。”该负责人说,在此基础上,我市根据参保人患大病实际治疗的情况,又增加了对自费项目的报销。“这主要是因为参保人患恶性***等重特大疾病时,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治疗项目的情形较多,而这部分高额的医疗费用又无法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解决,使个人负担较重。补充医保的真正意义就是减轻患大病者的经济负担。”
参保人享自付补偿1751万元
据统计,截至2014年3月底,参保人享受自付部分补偿达1751万元,享受待遇4247人次,次均支付4123元;参保人享受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539万元,享受待遇达350人次,次均支付15400元。
该负责人介绍说,从治疗重大疾病情况来看,恶性***是发生率最高的疾病,其次是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及循环系统疾病,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腰椎间盘突出、冠心病等。
据了解,目前,已有210人申请了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集中于乳腺***、肺***、肝***等重症,其中,46名肺***患者的自费费用补偿金额达132万元,25名乳腺***患者的自费费用补偿金额达133万元。
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
补充医保报销手续简便。参保人只要在可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达到补充医险待遇享受条件后,可直接在个人负担的费用中减免,无需参保人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但参保人在市外发生的未能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需到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
市人社局提醒,自费项目待遇的申请对象须为患补充医保规定的22种重大疾病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人经核定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后,应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