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通严管工作启动千名交通安全督导员正式上岗
昨日,市交警局“新生力量”交通安全督导员着装亮相街头。
昨日上午,“深圳交通严管工作暨交通安全督导员上岗”启动仪式在市公安局举行,首批培训合格的1000名交通安全督导员正式上岗,上路取证,协助民警对违停进行处罚。同时,交警部门公布了我市今年“法治通城”行动的10大重点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庆生出席了启动仪式。
仪式上,市交警局局长郭向阳汇报了交通严管工作及2015年“法治通城”行动工作思路。郭向阳表示,以新组建的首批培训合格上岗的1000名交通安全督导员队伍作为骨干辅助力量,对当前普遍存在的违法停车行为实施精确整治、细化管理。对市民的现实合理需求予以尊重、加以引导,对妨害安全、影响通行的行为严厉处罚、强力矫正。
据了解,我市首个严管区东起宝安路、西至新洲路,南起深圳河,北至北环大道。这里是市中心区的最核心区域,也是停车矛盾最突出、违停问题最严重、市民反映最强烈的区域。首批交通安全督导员将全部投放到严管区,以最大限度地增加管理力量的覆盖频度和密度。交警部门将通过探索,积累经验,下一步在全市推开。
吕锐锋宣布了深圳交通严管工作正式启动、交通安全督导员正式上岗。仪式结束后,刘庆生对正在路面执勤的交通安全督导员进行了慰问。
1000名交通安全督导员上岗协助交警对车辆违停取证
昨日,随着首批1000名交通安全督导员的正式上岗,我市交警部门的违停严管工作也随之正式启动。
14日前首次违停只警告不罚款
昨日上午,一辆粤B小车在巴登街上违停,该路段位于我市首个违停严管区内,交通安全督导员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敬告通知书》。
“从1月4日到1月14日为缓冲期,对于没有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的违停车辆,我们会开具敬告通知书,告知车主违停最高可处罚2000元,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被敬告的车主第二次违停,我们会依法进行处罚。与此同时,对于人行道、黄方格等重点部位以及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的违停车辆,不予敬告,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市交警局福田交警大队民警姚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介绍,姚壮所在园岭中队现有民警13名,此次配备督导员35名,在每天的7时30分-19时30分协助民警管理违停车辆。
督导员在执勤过程中配备了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对讲机等执勤用品。执勤服装颜色与民警相同,袖标及反光背心上显示“交通督导”字样。
督导员没有单独执法权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条对交通安全督导员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督导员在交通警察的指导和监督下,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指挥和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二)协助拦截违法和嫌疑车辆,并将其引导至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有序停靠;(三)协助交通警察使用摄录设备固定和收集证据;(四)遇有轻微碰撞交通事故时,引导并协助当事人在拍照取证后快速将车辆撤离至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有序停靠;(五)遇有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发生时,协助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协助控制肇事人员;(六)协助交通警察执行其他公务。
“督导员和协管员一样,都是协助民警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在民警的指导、监督下展开工作,没有单独的执法权。”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表示,“目前我们已经提请有关部门对督导员的职责进行立法修订,更加明确督导员的权限。如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单独摄录取证,交由交通警察核实后予以处罚,把有限的警力配置到更需要的岗位发挥作用。”
“法治通城”10大重点工作
1.全面强化事故预防,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死伤人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严查动态交通违法,重点查处乱变线、不交替通行、轻微事故不快速撤离等妨碍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继续严查酒驾、飙车、超载、超速、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行人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把行车秩序对通行的影响降到最低;
3.严管静态违法停车;
4.严格贯彻落实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新政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完成后续工作;
5.严密组织实施外地载客小汽车在早晚高峰期间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政策;
6.全面禁止黄标车上路;
7.继续坚持目前我市正在执行的货车限时间、限路段、限区域行驶措施;
8.全面推广交通组织“微改革”、“微创新”,提高特定路口、道路通行能力;
9.全面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撤易赔”机制;
10.联手社会机构,整合大数据,实行信息共享,为市民提供出行、泊车的优质引导服务,提高现有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