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增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8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2月20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8组对增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3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区人大常委机关党总支作了反馈。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分为5项,具体问题19个,共制定整改措施59条。截至4月30日,已完成整改问题18个,基本完成整改问题1个。建立和健全制度21项,挽回损失10.002805万元。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有关科室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机关党总支立即召开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总支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陈荣汉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各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扎实开展整改。围绕五个方面19项具体问题,各牵头领导坚持每周与各责任科室、责任人共同研究讨论,深入各基层组织开展调研检查。3月2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机关各党支部、工会、妇委会、财务室等,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全面进行查漏补缺,规范开展日常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机关党总支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机关党总支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巡察第28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与成效
(一)党的领导核心弱化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民生十件实事督办缺乏钉钉子精神,责任担当意识不强。2017年增城区十件民生实事中“深化城乡环境精细化管理”方面规划建设两个城区公共停车场,人大调研无果,***监督不力,截至2019年9月尚未建设完工。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督办,服务区委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
一是党组坚持每月上旬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第一议题传达学习******最新***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并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机关党总支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总支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机关“三重一大”事项。
二是成立专项督办工作小组,持续***两个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我会城建环资工委运用各种方式,每月进行督办,3月17日对两个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办。其中,儿童公园地下停车场项目已基本完成,目前区住建局正在与交通局协商,办理移交手续,待移交后投入使用;挂绿广场地下停车场项目总体进度约50%,主体工程已完成40%,预计今年5月份封顶,8月底完工。
三是围绕区委全会精神,制定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方案、监督工作方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10个监督小组,对2020年度民生实事实行“一对一”监督,目前各小组已按计划开展第一季度监督,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存在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8年才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至今仍没有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未发现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重视不够,机关微信公众号、网页的管理机制不完善,信息发布没有分级负责层层把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加强工作研究,完善发布机制,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一是区人大常委会每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每季度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对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
二是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组向区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今年3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了机关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审议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三是建立了对微信公众号、网页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实行经办科室、办公室负责同志、常委会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等层层审批,确保不出现违规发布***信息或不宜公开信息的情形。
3.存在问题:组织领导群团工作不力。2013以来,对机关工会、妇委会的组织领导仅体现在听取换届工作的请示汇报,换届后没有定期听取工会、妇委会工作汇报,缺乏相应的检查、指导和意见建议。2014年12月,机关工会换届选举产生工会干部共5名,因人事变动现剩3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没有及时组织研究机关工会补选空缺岗位。2016年以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未按工会章程向机关工会划拨经费。2017年12月前,对机关工会未收缴工会会员会费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加强领导,及时研究机关群团工作,强化对机关工会工作的指导。
一是今年3月13日召开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机关群团工作,听取了机关工会、妇委工作汇报。
二是指导机关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工会已向区直属机关工会提交换届选举请示,并得到批复同意。目前,正在按流程规定开展机关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是督促机关工会严格按照工会章程,全面补收2017年前工会会员48人共10370元会费。2017年起,已按工会章程向机关工会划拨经费。2019年起已按时收取会费。
4.存在问题:落实党建工作不规范。2013年至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政会议混开且记录不规范,班子会议及党总支会议均记录在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中,其中2013年至2016年记录在非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记录本。党总支〔2017〕1号会议纪要与原始记录的时间及地点不一致,党总支〔2017〕4号、党总支〔2017〕6号会议纪要均未见原始记录。2013年至2018年共召开党总支会议86次,存在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较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极少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把党建工作纳入常委会党的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机关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召开了党组会议、机关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审议通过了有关工作计划。
二是严格按照会议规定,班子会议与党建会议分别召开、分别记录。会议记录统一使用党组织活动记录本,安排专人实事求是地规范地记录会议情况,实行与会人员签名制度。会议纪要与会议原始记录保持一致,会议记录实行负责人签名确认,党总支每月对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进行检查。
5.存在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3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均不到位,存在标题式记录,会议记录无参会人员签到等现象。2015年,办公室党支部与工委党支部每月支委会、党小组会以及每季度党员大会记录内容一致;缺少党课记录,未见有上党课详细内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规定过双重组织生活;工委党支部第二党小组会议记录多次出现主持人、记录人为办公室党支部党员。2013年以来,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把“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党支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员参加情况纳入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均按规定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党员大会,每季度上党课。
三是会议记录统一使用党组织活动记录本,安排专人负责,实事求是、详细规范地记录会议情况,实行与会人员签名制度,会议记录实行负责人签名确认。
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每月均能自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五是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和人文关怀,加强日常沟通,调整安排1名党员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协助做好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做好“三会一课”记录。
6.存在问题:思想政治建设不够重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基本雷同,没有按规定完成相关内容的教育学习和对照检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不实,2017年12月以前机关各党支部均没有召开专门的组织生活会;没有形成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未见领导班子与党员干部谈话谈心记录;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3月20日召开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分析,对照区委巡察反馈的意见逐个研究,主动认领,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并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于在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是认真执行《***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建立了党总支廉政谈话制度,坚持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已于3月起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
四是召开了党组会议、总支会议、支部会议,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教育,办公室综合科每月提醒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变动情况。
7.存在问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不够,2013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查找剖析整改,2016年12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增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2018年4月开始实行公务用车书面申请制度。多次会议讨论研究规范机关经费开支报销、执行公务卡结算问题,但在具体执行上打折扣、作风不严,财务报销不规范、现金结算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公车管理工作,规范公务用车行为。使用公务车必须凭会议通知、视察(调研、活动)方案并填写《区人大公务用车申请表》,经办公室分管后勤副主任签名同意后,由公车管理员通知司机方可派车。
二是公务车集中在区行政中心大院定点停放,在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定点加油,在增城骏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增城柏丽汽车美容中心定点维修及保洁。在车辆维修方面,厉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开支。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公务开支一律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代表履职交通费、公职人员差旅费严格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8.存在问题:选人用人工作欠规范。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三定方案”行政编制16名,实有15人,空编1名。机关内设科室人员存在混岗现象,如信访科副科长长期负责综合科的组织人事工作等。《讨论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未详细记录会议讨论情况,无表态权的列席人员有表态发言记录在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结合内设科室人员特点及工作实际,重新进行调整分工。信访科及各科室人员做到专人专干,无混岗现象。
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详细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列席人员发言不作记录,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9.存在问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收缴党费不及时,未按月收取党费。2018年8月以前,未单独设立党费账户,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均以现金形式返拨经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党费使用记录不完善,如2016年10月28日办公室党支部外出活动餐费报销未罗列参与人员名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严格遵守上级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已于2019年4月起每月收取党费。
二是我会未设立机关党委,故不能单独设立党费账户。2018年8月开始,区直属机关工委返拨党费全部拨入我单位基本户管理。
三是规范党员活动经费收支,每次党费使用均附上开支方案及开支审批,做好使用记录及活动人员签到,党费的使用明细备案在册,专款专用,党费收支情况每月在机关宣传栏张贴公示。
10.存在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班子成员未根据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2013年至2018年,党总支会议活动记录很少听取或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议题,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内容的仅10次,没有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研讨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排查风险点,于2020年3月20日前制定了每个机关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清单。召开了党总支党员大会,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审议了机关党建工作计划,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二是召开了党总支会议,听取了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经常开展自查,分析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利用会议、微信群、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及材料整理。
11.存在问题: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偏重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对廉政教育重视不够。2013年以来,共有7名区人大代表(其中5人是中共党员)涉嫌违法犯罪被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暂停代表职务。2015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涉及有5人次违纪违法被予以党纪处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没有及时、经常性地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治本”工作,没有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做好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后续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开展以案治本”,召开了党总支会议,通报了几起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制定2020年区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将廉政教育内容纳入培训的内容,不断筑牢人大代表廉政思想防线。
二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利用“三会一课”开展廉政教育。工委会支部及时对机关党员干部有关记录处分决定进行通报,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
三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夯实廉政工作基础。
12.存在问题:干部职工请销假和考勤不规范,因私出入国(境)证照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登记不规范,未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有个别领导干部在请(休)假呈批表上未填写部门、日期,有的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上有缺项,多数存在无销假现象。2018年4月以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未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因私出入国(境)证件登记和审批制度,致使多名干部职工因私出入国(境)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部分干部证件登记台账不齐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督促干部职工规范填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或外出请假呈批表》,做到各项信息完整。根据机关有关制度,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逐级签批,假期结束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和审批制度,坚持领证还证登记。按照有关保密要求,将我单位重要岗位的编外人员进行出入境登记备案。科级及以下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单位统一集中管理,并签订了承诺书。
三是严格出国(境)审批。指导检查干部职工规范填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及区委组织部门有关表格,详细填写时间、途径地等。对出入国(境)证件领用及归还保管情况及时登记存档。
13.存在问题:公务用车管理及使用欠规范。2018年4月以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没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无书面申请审批,无登记台账。在无公务用车申请单及审批派车单的情况下,周末及节假日使用公务车加油卡和粤通卡缴费。2017年、2018年均存在车辆运行费超预算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认真核查周末及节假日使用公务车加油卡和粤通卡缴费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款项进行追缴并追缴已完成(其中,加油卡涉及款项8349.15元,粤通卡涉及款项5052.90元已清缴上交区财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处分,杜绝再发生此类情况。
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管理,公务用车必须附上有关通知或方案,车辆使用情况及时登记。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公车的,先进行口头申请审批,用车后需及时补办书面申请,2020年1月-3月共使用公务车51次,全部申请用车手续齐全。
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务用车按预算数支出,加强日常监督,严把审核关,实行领导签批。2019年以来符合开支标准、范围及相关规定,2019年度未超出预算开支。2020年1月开始,每月按预算进度支出。
14.存在问题:培训不规范,财务报销把关不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未严格执行《广州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2017年6月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举办区人大代表培训班,7月到青岛市人大代表培训中心举办人大代表和干部专题培训班,两次均涉嫌培训费超标准,培训费用报销或缺培训合同、或缺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等凭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已于2020年2月21日提交了书面检讨,在2020年3月31日的机关党总支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
二是严格执行《广州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选联工委筹备2020年的培训计划时严格按照一培训一计划一审批制度,按规定的住宿、伙食、交通等标准做好今年的培训计划及后续的经费支付审批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上级及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开展培训及费用报销审批程序,无方案、无合同、无实际参训人员签名、无领导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15.存在问题:发放机关代表履职交通费把关不严。2017年6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对本单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人大代表在常驻地(荔城街、增江街)参加代表活动时,既发放代表履职交通费,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巡察组经报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督促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推动在巡察范围内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机关代表履职交通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核实涉及机关代表不符合发放条件的费用已于2019年11月25日清退完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对《广州市增城区人大代表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明确对机关代表在常住地(荔城街、增江街、荔湖街)参加代表活动时,不发放代表履职交通费。新修订的代表经费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2月27日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实行。
二是严格执行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层级对机关代表履职交通费发放进行审核把关的程序,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从源头规范机关代表履职交通费的发放。
16.存在问题:“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执行不力。2013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未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有关规定,且未严格履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超5万元开支报常委会党组主要领导审批手续。如2018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购置平板电脑等均由办公室“一把手”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有关规定,落实办公室一位副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严把报账“审批关”,加强资金支付和费用报销审查和复核工作,没有财务分管领导签字一律予以退回,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
三是财务已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定规定及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大额资金开支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附上有领导签批的审批件、会议纪要或相关资料作为***。
17.存在问题: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抽查不同年份的记账凭证,发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存在使用现金支付公务用车运行费、差旅费、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交通补贴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审核。
二是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切实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把公务卡使用情况纳入财政监督范围,定期对各单位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已于2019年1月起,没有使用现金支付。差旅费及人大代表履职交通费2019年1月起已委托银行代发。
三是区人大代表活动履职交通费报销一律附发文呈批表、签到表及通知等。
18.存在问题:财务管理监督不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存量财政资金未及时退回财政,2013年以来广州市人大下拨增城市(区)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连年结存,2018年8月才退回区财政。有记账凭证报销多笔餐费均没有工作通知、调研方案、用餐人员等报销凭证,仅附有餐饮***且填写不规范单位名称,涉嫌超标准用餐。未严格执行《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2014年1月、3月、11月三次涉嫌违规报销出租小汽车车票。2013年以来,财务报销***均没有在背面签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机关存量财政资金及时退回财政。2018年至2019年存量财政资金25万多元已于2020年3月18日上缴区财政局。2020年起收到上级下拨的经费已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如2020年1月23日收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拨的11.1万元,已于2月27日上缴区财政局。
二是严格执行上级及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报销手续。加强审核把关,对没有通知或方案、缺少参加人员的公务活动经费一律不予报销,报销***使用单位全称。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公务活动,没有出现超人员陪同超标准用餐。
四是执行《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对2014年三次涉嫌违规报销出租小汽车车票共2088元,已于2020年3月12日追缴完并上缴区财政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现金报销。
五是2020年1月以来,对报销***时背面没有签字及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报销。
19.存在问题:机关工会费用收支管理不规范。2017年以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没有收取工会会员会费,2018年未按《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标准收取工会会员会费,2013年至今没有收取非本单位编制的在职人员工会会员会费。机关工会发放会员慰问金未按规定实行实名签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追缴2013年至2017年在职干部职工的机关工会会员会费并上缴财政,涉及48人共计10370元;
二是补收2018年未按《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标准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差额部分上缴财政,涉及37人共计5168元;
三是规范工会会员慰问金发放手续,机关工会发放慰问金签收进行了补签。
三、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机关党总支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再创新高。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向下延伸。发挥党的领导职能,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机关各党支部职能作用发挥。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干部教育管理、惩防体系,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贯彻落实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和拒腐定力。
(二)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常抓不懈,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自查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锤炼求真务实作风。对于已经建立的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代表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坚决抓好执行;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抓好建章立制。围绕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作风建设和机关管理等重要环节完善有关制度,促使机关各种制度全面健全,各项工作全面规范。
(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职责,助力区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增城加快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32829385,邮政信箱: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区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511300,电子邮箱:zcrd@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