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送达公告(欧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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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欧汉辉:
经审核,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已于2017年5月先行支付李泽全,身份证号码:4401251XXXXXX6341X工伤医疗费用合计47089.11元。现增城区人民法院已确定你应当承担该人伤病的相应责任,请你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47089.11元。
因你拒绝签收我中心2022年2月9日邮寄的《履行偿还决定催告书》(穗增社催字〔2022〕第 7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满赞、张雄鹰,联系电话:020—82***2866,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B区社保服务厅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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