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及2016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3月9日,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平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赖慕玲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接受赖慕玲同志辞去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叶鸿同志免职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毛杰同志免职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蓝锦强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决定免去叶鸿同志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毛杰同志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任命蓝锦强同志为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会上,王建平为蓝锦强同志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增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列荣辉、李沃田、潘慧兰出席会议,副区长尹博望、区法院院长李娜、区检察院检察长谭可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