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学校,各镇街中心小学、中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各申请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11号)、《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评〔2018〕15号)的要求,现就我区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人员(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增城区户籍或本人在增城区工作、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且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为增城区属地各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见第四点“提交材料”的相关说明)。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各机构要在上半年受理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要求,我区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网上申报时间:3月26日至4月3日;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网上申报时间:6月20日至6月28日。
四、申请程序(第一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3月26日至4月3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应尽早网上报名,以免影响体检及现场确认。
选择网报入口: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选择认定机构: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广州市教育局;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且符合上述第二点“认定条件”的选增城区教育局。
选择确认点: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应选择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为确认点。
为确保网上申报后,申请人进行体检等后续事项的顺利进行,第一阶段申请人应尽量在4月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预约
网报成功的次日14:00时后,申请人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按本人所选现场确认点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按系统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以及做好网上学历鉴定、体检表(带条形码,双面打印)等相关操作。
(三)体格检查
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增城区中医医院。申请人携带带条形码的体检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在完成网报后的次日至4月10日前自行到增城区荔城街民生路50号增城区中医医院三楼体检科参加体检(详情见***《体检通知》)。
(四)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确认地点:增城区教育局二楼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地址:荔城街岗前路35号)。
(五)提交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应已完成体检、学历鉴定等流程,并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双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鉴定证明。
关于学历鉴定:请申请人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如不能提供该网上学历鉴定的,需提交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声明,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的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四证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5.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
6.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关系证明原件)等人事(劳动)关系在增城区的证明材料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户籍不在增城);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提交户籍证明材料,但须提交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7.照片粘贴表(见***)。照片是作教师资格证之用,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五、其他
(一)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日常工作由增城区教育评估中心(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联系人:张业良、张伟欣,电话:82628689。
(二)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本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的法定文本,一份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归档保存。
申请人请关注广州教师资格网、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说明及表格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