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代建中心关于对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区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涉及机构改革需要修改内容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各部门需对本次机构改革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区代建中心负责对《从化区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从府规〔2018〕3号,以下简称"《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自查清理。
经查,《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涉及机构改革后部门名称变化需要修改的内容如下:
将第5页第八条以及第11页第二十二条中的"区国规局"修改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我中心的自查清理建议是修改上述部门名称,继续保留《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4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中心提出(请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邮寄书面材料至从化区从城大道459号民防大楼二楼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邮政编码:510900。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gzschqdjzx@163.com。
***:1. 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区政府投资公共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从化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doc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