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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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4日发表
粤番渔调告〔2021〕第2号
依据《广州渔政机构办理渔业违法捕捞无主案件操作规范》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2021年1月16日16时00分,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在化龙七沙水闸湛沙路88号附近查获1艘配备有电鱼工具的无牌纤维质船舶,该船船长8.30米,船宽2.04米,铃木79KW***机一台,20千伏点球1台,升压器1台,带有钢缆的竹竿2条,船上无人。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已对涉案船舶、相关工具进行登记保存。请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渔政大队接受调查并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通告时间:2021年2月3日-3月4日
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71号
联系电话:020-84839810
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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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22:36: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