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番征〔2020〕2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4日发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0〕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22号),同意将番禺区石壁街、钟村街、东环街、大龙街、南村镇、石碁镇、化龙镇以及石楼镇地段共39.3796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佛莞城际广州南站至望洪段(番禺区)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番禺区石壁街、钟村街、东环街、大龙街、南村镇、石碁镇、化龙镇以及石楼镇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穗府番征〔2020〕2 号附图.pdf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2219公顷(折合约3.3285亩),全部为养殖水面。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7604公顷(折合约11.4060亩),其中水田0.3138公顷(折合约4.7070亩)、养殖水面0.0834公顷(折合约1.2510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6公顷(折合约0.3090亩)、建设用地0.0560公顷(折合约0.8400亩)、未利用地0.2866公顷(折合约4.2990亩)。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1486公顷(折合约2.2290亩),全部为建设用地。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  0.9096公顷(折合约13.***40亩),其中水浇地0.***70公顷(折合约9.7050亩)、养殖水面0.0734公顷(折合约1.1010亩)、林地0.0001公顷(折合约0.0015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77公顷(折合约0.4155亩)、建设用地0.1614公顷(折合约2.4210亩)。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1.2572公顷(折合约18.8580亩),其中水田0.6080公顷(折合约9.1200亩)、养殖水面0.2112公顷(折合约3.1680亩)、林地0.3674公顷(折合约5.5110亩)、建设用地0.0706公顷(折合约1.0590亩)。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6583公顷(折合约9.8745亩),其中园地0.1070公顷(折合约1.6095亩)、建设用地0.5510公顷(折合约8.2650亩)。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  2.6784公顷(折合约40.1760亩),其中水田0.5838公顷(折合约8.7570亩)、水浇地0.1124公顷(折合约1.6860亩)、养殖水面1.6744公顷(折合约   25.1160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92公顷(折合约0.5880亩)、建设用地0.1711公顷(折合约2.5665亩)、未利用地0.0975公顷(折合约1.4625亩)。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2.1879公顷(折合约32.8185亩),其中水浇地1.0962公顷(折合约16.4430亩)、养殖水面0.6049公顷(折合约9.0735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9公顷(折合约   0.3135亩)、建设用地0.3552公顷(折合约5.3280亩)、未利用地0.1107公顷(折合约1.6605亩)。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2672公顷(折合约4.0080亩),其中水田0.0208公顷(折合约0.3120亩)、养殖水面0.2458公顷(折合约3.6870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6公顷(折合约0.0090亩)。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2161公顷(折合约3.2415亩),其中林地0.2082公顷(折合约3.1230亩)、建设用地0.0079公顷(折合约0.1185亩)。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凌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3.3021公顷(折合约49.5315亩),其中水浇地1.8089公顷(折合约27.1335亩)、养殖水面0.3634公顷(折合约 5.4510亩)、林地0.1244公顷(折合约1.8660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37公顷(折合约0.6555亩)、建设用地0.9617公顷(折合约14.4255亩)。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桥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0306公顷(折合约0.4590亩),全部为建设用地。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文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8166公顷(折合约12.2490亩),其中园地0.0047公顷(折合约0.0705亩)、建设用地0.7027公顷(折合约10.5405亩)、未利用地0.1092公顷(折合约1.6380亩)。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3841公顷(折合约5.7615亩),其中水田0.2599公顷(折合约3.8985亩)、养殖水面0.0906公顷(折合约1.3590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23公顷(折合约0.3345亩)、未利用地0.0113公顷(折合约0.1695亩)。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官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2.4920公顷(折合约37.3800亩),其中水田0.2204公顷(折合约3.3060亩)、水浇地0.2969公顷(折合约4.4535亩)、养殖水面1.1730公顷(折合约17.5950亩)、园地0.1405公顷(折合约2.1075亩)、林地0.4339公顷(折合约6.5085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58公顷(折合约0.0870亩)、建设用地0.2215公顷(折合约3.3225亩)。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岳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2.3516公顷(折合约35.2740亩),其中水浇地0.1566公顷(折合约2.3490亩)、养殖水面2.0188公顷(折合约30.2820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43公顷(折合约0.2145亩)、建设用地0.0529公顷(折合约0.7935亩)、未利用地0.1090公顷(折合约1.6350亩)。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0.3159公顷(折合约4.7385亩),其中养殖水面0.2635公顷(折合约3.9525亩)、园地0.0524公顷(折合约0.7860亩)。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7.4961公顷(折合约112.4415亩),其中水田3.2744公顷(折合约49.1160亩)、养殖水面0.0007公顷(折合约0.0105亩)、园地3.6774公顷(折合约55.1610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076公顷(折合约4.6140亩)、建设用地0.1468公顷(折合约2.2020亩)、未利用地0.0892公顷(折合约  1.3380亩)。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12.8850公顷(折合约193.2750亩),其中水田8.1231公顷(折合约121.8465亩)、养殖水面0.8489公顷(折合约12.7335亩)、园地2.6580公顷(折合约39.8700亩)、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0655公顷(折合约15.9825亩)、建设用地0.1229公顷(折合约1.8435亩)、未利用地0.0666公顷(折合约0.9990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养殖水面

0.2219

216.5052

48.0425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养殖水面

0.2219

108.2526

24.0213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72.0638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21.6505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86.541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16.***25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103.1835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田

0.3138

180.4210

56.6161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

0.0834

216.5052

18.056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06

126.2947

2.6017

建设用地

0.0560

180.4210

10.1036

未利用地

0.2866

72.1684

20.6835

安置补助费

水田

0.3138

108.2526

33.9697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养殖水面

0.0834

108.2526

9.028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06

90.2105

1.8583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152.9177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3.4068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296.556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57.0300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353.5860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1486

180.4210

26.8106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26.8106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2.0281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57.954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1.1145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59.0685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70

180.4210

116.7324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

0.0734

216.5052

15.8915

林地

0.0001

126.2947

0.012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77

126.2947

3.4984

建设用地

0.1614

180.4210

29.1199

安置补助费

水浇地

0.***70

108.2526

70.0394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养殖水面

0.0734

108.2526

7.9457

林地

0.0001

90.2105

0.009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77

90.2105

2.4988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245.7477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8.0114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354.744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6.8220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361.5660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田

0.6080

180.4210

109.6960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不含养殖水面)

0.2112

216.5052

45.7259

林地

0.3674

126.2947

46.4007

建设用地

0.0706

180.4210

12.7377

安置补助费

水田

0.6080

108.2526

65.8176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养殖水面(不含养殖水面)

0.2112

108.2526

22.8629

林地

0.3674

90.2105

33.1433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336.3841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7.8377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490.308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9.4290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499.7370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园地

0.1073  

126.2947  

13.5514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建设用地

0.5510  

180.4210  

99.4120  

安置补助费

园地

0.1073  

90.2105  

9.6796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122.***30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2.4202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256.737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4.9373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261.6743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田

0.5838

180.4210

105.3298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水浇地

0.1124

180.4210

20.2793

养殖水面

1.6744

216.5052

362.516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92

126.2947

4.9508

建设用地

0.1711

180.4210

30.8700

未利用地

0.0975

72.1684

7.03***

安置补助费

水田

0.5838

108.2526

63.1979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水浇地

0.1124

108.2526

12.1676

养殖水面

1.6744

108.2526

181.2582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92

90.2105

3.5363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791.1426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9.6919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1044.576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20.0880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10***.6***0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1.0962

180.4210

197.7775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

0.6049

216.5052

130.9***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09

126.2947

2.6396

建设用地

0.3552

180.4210

***.0855

未利用地

0.1107

72.1684

7.9890

安置补助费

水浇地

1.0962

108.2526

118.6665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养殖水面

0.6049

108.2526

65.482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09

90.2105

1.8854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589.4895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7.9621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853.281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16.4093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869.6903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田

0.0208

180.4210  

3.7528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

0.2458

216.5052  

53.217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6

126.2947  

0.0758

安置补助费

水田

0.0208

108.2526  

2.2517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养殖水面

0.2458

108.2526  

26.608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6

90.2105  

0.0541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85.9599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21.4471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104.208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2.6052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106.8132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2082

126.2947

26.2946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建设用地

0.0079

180.4210

1.4253

安置补助费

林地

0.2082

90.2105

18.7818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46.5017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4.3457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84.279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2.1067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86.3857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凌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1.8089

180.4210

326.3635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凌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

0.3634

216.5052

78.6780

林地

0.1244

126.2947

15.7111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37

126.2947

5.5191

建设用地

0.9617

180.4210

173.5109

安置补助费

水浇地

1.8089

108.2526

195.8181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凌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养殖水面

0.3634

108.2526

39.3390

林地

0.1244

90.2105

11.2222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37

90.2105

3.9422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850.1041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7.1629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1287.819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24.7658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凌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1312.5848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桥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0306  

180.4210  

5.5209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桥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5.5209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2.0281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11.934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0.2295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桥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12.1635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文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园地

0.0047

126.2947

0.5936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文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建设用地

0.7027

180.4210

126.7818

未利用地

0.1092

72.1684

7.8808

安置补助费

园地

0.0047

90.2105

0.4240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文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135.6802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1.0768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318.474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6.1245

转付土地承包者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文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324.5985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田

0.2599

180.4210

46.8914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

0.0906

216.5052

19.6154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23

126.2947

2.81***

未利用地

0.0113

72.1684

0.8155

安置补助费

水田

0.2599

108.2526

28.1349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养殖水面

0.0906

108.2526

9.8077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23

90.2105

2.0117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110.0930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9.1084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149.799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2.8805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152.6795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官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田

0.2204

180.4210

39.7***8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官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水浇地

0.2969

180.4210

53.5670

养殖水面

1.1730

216.5052

253.9606

园地

0.1405

126.2947

17.7444

林地

0.4339

126.2947

54.799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58

126.2947

0.7325

建设用地

0.2215

180.4210

39.9633

安置补助费

水田

0.2204

108.2526

23.8589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官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水浇地

0.2969

108.2526

32.1402

养殖水面

1.1730

108.2526

126.9803

园地

0.1405

90.2105

12.6746

林地

0.4339

90.2105

39.142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58

90.2105

0.5232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官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695.8514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8.6156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971.880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18.6900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官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990.5700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岳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1566

180.4210

28.2539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岳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

2.0188

216.5052

437.0807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43

126.2947

1.8060

建设用地

0.0529

180.4210

9.5443

未利用地

0.1090

72.1684

7.86***

安置补助费

水浇地

0.1566

108.2526

16.9524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岳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养殖水面

2.0188

108.2526

218.540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43

90.2105

1.2900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721.3340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20.4495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917.124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17.6370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岳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934.7610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养殖水面

0.2635

216.5052

57.0491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园地

0.0524

126.2947

6.6178

安置补助费

养殖水面

0.2635

108.2526

28.5246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园地

0.0524

90.2105

4.7270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96.9185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20.4534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123.201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2.3693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125.5703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田

3.2744

180.4210

590.7705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

0.0007

216.5052

0.1516

园地

3.6774

126.2947

4***.4361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076

126.2947

38.8482

建设用地

0.1468

180.4210

26.4858

未利用地

0.0892

72.1684

6.4374

安置补助费

水田

3.2744

108.2526

354.4623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养殖水面

0.0007

108.2526

0.0758

园地

3.6774

90.2105

331.7401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076

90.2105

27.7487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1841.1565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6.3744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2923.479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56.2208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2979.6998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田

8.1231

180.4210

1465.5778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

0.8489

216.5052

183.7913

园地

2.6580

126.2947

335.691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1.0655

126.2947

134.5670

建设用地

0.1229

180.4210

22.1737

未利用地

0.0666

72.1684

4.80***

安置补助费

水田

8.1231

108.2526

879.3467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养殖水面

0.8489

108.2526

91.8956

园地

2.6580

90.2105

239.779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1.0655

90.2105

96.1193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3453.7486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7.8696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5025.1500万元。

青苗补助费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标准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再结算金额。

96.6375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5121.7875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凌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桥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文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官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岳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上述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单位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0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27日

石壁街城建中心(联系人:李虹,联系电话:39906696)

2020年3月30日至

2020年4月3日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0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27日

钟村街城建中心(联系人:孔杰诚,联系电话:84770996)

2020年3月30日至

2020年4月3日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0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27日

东环街城建中心(联系人:梁兆英,联系电话:34806301)

2020年3月30日至

2020年4月3日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0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27日

大龙街城建中心(联系人:梁荣辉,联系电话:39269170)

2020年3月30日至

2020年4月3日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0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27日

南村镇建设办(联系人:李婉宁,联系电话:84761796)

2020年3月30日至

2020年4月3日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凌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0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27日

石碁镇建设办(联系人:李婉宁,联系电话:84761796)

2020年3月30日至

2020年4月3日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桥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文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0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27日

化龙镇建设办(联系人:刘江南,联系电话:84755513)

2020年3月30日至

2020年4月3日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官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0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27日

石楼镇建设办(联系人:陈洁欢,联系电话:84844668)

2020年3月30日至

2020年4月3日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岳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为1个月,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2)〔2020〕22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22:28:09重新编辑
深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龙岩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2. 选优配强强基固本——宜昌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综述
  3. 李沧区提高四率促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上水平
  4. 情暖开学季关爱助成长
  5. 下沉社区携手抗疫
  6. 龙岩市政府出台野外用火管理办法
  7. 以工匠猛将精神为民办好天大小事宜昌住建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
  8. 区交通运输局督查湟里专项治超工作
  9. 宁阳新型农村社区统筹城乡发展的金钥匙
  10. 即墨市开通青岛县域首家社区金融便民店
  11. 牛塘镇举办2019年第一期道德讲堂——讲好她故事展示她风采
  12. 平度市项目建设再掀新高潮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13. 九价HPV疫苗预计在春节前后可种
  14. 国家旅游地理网主播旅行社之县长带你游龙岩系列节目开播微博达人深度解读龙岩旅游
  15. 红安县审计局举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暨七一慰问活动
  16. 洛阳镇召开传达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及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
  17. 市领导督导检查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
  18. 春节慰问送温暖共话军民鱼水情
  19. 新闸街道党政领导赶赴一线督查疫情防控工作
  20. 妇联 新北区百丈幼儿园美好食光节约粮食
  21. 在加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方面成效突出宜昌获国家审计署表扬
  22.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班子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23. 城阳辖区75KW以上渔船检验审证工作全面展开
  24. 康医生课堂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25. 巾帼不让须眉的疫线女战士
  26. 全市金融管理工作会召开
  27. 市公积金中心中午不休
  28. 交通局金牛大桥进入沥青路面摊铺施工
  29. 福建日报长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为福建省首个创森县级城市
  30. 山东省大中小学体育联赛足球比赛黄岛区小学女子组夺冠
  31. 妇联市妇联市教育服务中心送家教进黑牡丹科技园
  32. 退役军人事务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33. 平度市多举措推进教育民生工程
  34. 泰山区完善三个机制助推经济发展
  35.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活动
  36. 数字赋能文化产业让城市既有颜值又有产值
  37. 泰山区182户农民乐享510万元农机补贴
  38. 编办 建强渔政战斗队打赢禁渔攻坚战
  39. 三大一实干倾听众民声
  40. 规划局召开控制性要素图形识别技术研究项目启动会
  41. 即墨市教育信息化助推城乡教育大变化
  42. 铁力市召开双拥迎检工作会议
  43. 即墨市多措并举加强农村水源污染防治
  44. 经发局 国家能源局、江苏省能源局赴新北调研能源低碳转型政策研究工作
  45. 南门社区对沿街店铺疫情防控全面摸排
  46. 安全守望不停步雪堰镇加强物业管理日常巡查
  47. 周岁交出5亿成绩单——三峡保税物流中心的快速成长之路
  48.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嘉泽分局开展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调查摸底工作
  49. 我市15年内地下管廊建设1346公里
  50. 即墨市两节期间三个加强正风纪
  51. 牛塘镇召开全镇村(社区)安全联络员工作例会
  52. 卫健局共克时艰防控疫情彰显担当
  53. 福建日报连城贫困户吃下增收定心丸
  54. 端午小长假首日我市主要旅游大项目接待游客32万余人
  55. 城关镇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
  56. 市场监管局我区2019年第二批省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9827
  57. 第二届泰山茶展示会落幕
  58. 五星街道慰问区阳光工作站
  59. 卫健局 新北区春江街道东海社区开展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
  60. 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会召开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1. 市质监局免费培训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62. 宜昌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统一战线大讲堂
  63. 城阳区海洋与渔业局启动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
  64. 文亨花园社区慰问市民崔云标
  65. 企业有爱暖心捐赠
  66. 地震局2015平安中国防灾宣导公益活动圆满结束
  67. 金华车务段将实行410调图旅客列车总开行数达211对
  68. 市场监管局直溪分局持续加强单位食堂监管保障企业安全复工
  69. 宁阳政府采购半年节约资金逾3600万
  70. 青岛市教育局与青岛旅游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71. 武进区举办2018年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班
  72. 建设局戚墅堰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被评为江苏省文明示范工地
  73. 我市软件企业实现CMMI认证零突破
  74. 人民网龙岩技师学院举行40周年校庆活动
  75.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76. 武进区卫计局开展扶贫结对中秋慰问
  77. 朗乡局举行为玉树人民祈福降半旗志哀活动
  78. 徐州市云龙区民政局前往椿桂坊社区参观学习
  79. 三联发力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0. 辖区企业与常州市总工会签订合作协议
  81. 市政府安排部署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2. 南岔区召开征兵工作会议
  83. 即墨市进一步加大农机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
  84. 青竹苑社区召开C级锁芯安防惠民工程会议
  85. 杏花乡集中开展流调工作业务培训
  86. 2018健康江苏行常州站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月宣传活动在武进举行
  87. 市政府专题研究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
  88. 湟里镇民政科召开安康关爱行动意外保险工作会议
  89. 闽西日报干部坚实的脚步龙岩华彩的篇章
  90. 即墨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91. 礼嘉镇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会
  92. 前黄镇召开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
  93. 人民网龙岩上杭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全线开通运行
  94. 水韵东平摄影作品展开幕
  95. 带岭区积极开展健康体检活动
  96. 常州市道教第四次代表会议举行
  97. 2013年即墨市总部经济工作居青岛市各区市首位
  98. 重视耳科保健减少耳聋发生
  99. 紫云苑计生协关爱服务进万家
  100. 新闸街道新增2家常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