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府行复2019232号行政复议案件文书公告
番禺府行复[2019]232号
行政复议案件文书公告
广州番禺新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周友华:
姚某某不服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10月11日作出的穗综番违建处字[2017]J453号《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于2019年12月26日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已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你们依法可以参加本案行政复议。如你参加本案行政复议,请在法定期限内内向本府递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你们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本府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你们邮寄的法律文书因拒收被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番禺府行复[2019]232号《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府领取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行政复议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4636756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