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711号

  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  李克强

  2019年4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1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章 公开的主体和范围

  第十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第十四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二十一条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当具备信息检索、查阅、等功能。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二十六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

  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第三十二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三十四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被征求意见机关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公开。

  第三十五条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六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第三十九条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第四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更正。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审核属实的,应当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四十四条多个申请人就相同政府信息向同一行政机关提出公开申请,且该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行政机关可以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

  对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认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可以建议行政机关将该信息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行政机关经审核认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及时主动公开。

  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

  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四十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第四十八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五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格式,并适时更新。

  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二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五条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执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制定专门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千年浓香醉宜宾奋进白酒产业千亿演绎醉美芳华
  2. 襄阳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专用线项目开工推动港产城一体化发展
  3. 家里有人阳了其他家庭成员怎么办
  4. 新罗聚力构建机械产业集群发展新高地
  5. 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召开新人入职谈话会
  6. 四面山镇坚守疫情防线维护群众安全
  7. 2022第四季度杏坛镇家庭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名单
  8. 科技局nbsp新北区科技局协助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专窗搬迁
  9. 截至12月10日24时江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0. 南疆国门城市生态名片愈擦愈亮
  11. 2022深圳全球招商大会举行打造全球鹏友圈洽谈签约项目315个涉及投资8790亿元
  12. 最新发热门诊核酸采样点疫苗接种信息
  13. 市委宣讲团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举行
  14. 市乡村振兴局建立三张清单压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
  15. 宿迁首座全预制装配式桥梁贯通
  16. 综合信息市委两新工委第六次全体会议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推进会召开
  17. 昭化区元坝镇积极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
  18. 自贡市狸狐洞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落实自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报告
  19. 关于对烟台市牟平区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人员(定职)进行公示的公告(2022年度)
  20. 芦淞区实施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完成情况公示
  21. 借智最强大脑推动高质量发展
  2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4:02:53
  23. 清除楼道拦路虎守护居民出行路……真如人的创城热情持续升温
  24. 坚定不移推动十条优化措施落实落地
  2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42:30
  26. 温馨提示丨非必要不做核酸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27. 大悟县用网言网语让党的二十大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28. 西太湖组织2022年献血活动
  29. 抗原自测9大注意事项
  30. 崇左市发热门诊设置情况信息表
  31. 江泽民同志生平照片(二)
  32. 关于新冠病毒你要知道的30件事
  33. nbspnbsp茶东社区召开12月份两委委员工作会议
  34. 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35. 区城管局海珠区组织召开提升环卫公厕品质项目工作会议
  36. 西区全面做好计划烧除准备工作
  37. nbspnbsp区水务局聚焦重点环节改善水环境面貌
  38. 姬家街道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
  39. 剑阁县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执法行动
  40. 鼓楼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周曝光通报第81期
  41. 区委常委会会议召开
  42. 周俊明率队调研经开区环保工作
  43. 2022年12月8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44. 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召开王韶辉作专题培训吴东来主持
  45. 沙万强督导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46. 全民动员反电诈营造浓厚氛围——思坡镇开展反电诈和扫黑除恶系列宣传活动
  4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3:28:05
  48. 魏村街道nbsp绷紧安全弦守牢安全线
  49. 传承老常州味道擦亮江南美食之都城市名片
  50.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江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的决定
  51. 黄坤明到梅州调研奋起直追迎头赶上加快实现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
  52. 四川通报表扬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和全国百强县百强区
  53. 烟台黄渤海新区智能制造伙伴计划抢占产业数字化高地
  54. 岫水线杨房身跨线桥正式通车
  55. 昭化区交通运输局三措施筑牢防寒屏
  56. 西咸新区暨泾河新城2022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咨询日活动在泾河新城茯茶镇景区举行
  57. 2022年第四季度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情况
  58. 县消防救援大队满载玩具货车高速起火消防灭火救下三成货物
  59. 关于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党校图书馆2022年国内版中文图书采购项目招标预中标单位的公示
  60. 关于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61. 下周一起长征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恢复开放啦
  62. 长阳人民医院顺利通过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达标验收
  63. 港城产中药散寒化湿颗粒铺货全市120家药店助力抗疫
  64. 区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局积极督导宜宾市茶叶市场创文工作
  65. 我市一爱心驿站入榜全国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
  66. 常州市领导督查安全生产工
  67. ***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68. 梁金昌到驮卢镇屯村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69. 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
  70. 莱芜区发布2022年企业稳岗返还最新公示
  71. nbspnbsp红色物管暖民心|经开区(新庄街道)新塍社区着力打造党建网格物管社
  72. 扬州市多措并举打造生态园林城市取得明显成效
  73. 清平镇圆包村精准扶贫入户走访暖人心
  74. 儿童感染新冠有何症状需要如何护理儿科专家解答——儿童患病病程较短重症
  75. 今年我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76. 西安市高陵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12月9日药品零售许可信息公告
  77. 广元在全省农民工技能大赛中获佳绩
  78. 2023营口全媒体资源发布招商会举行
  79. 巧手匠心无限创艺
  80. 宜城安排新两规编制工作
  81. 很重要特殊时期居家用药安全提示
  82. 市委宣讲团来夷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83. 关于撤销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84. 翠屏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召开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动员部署会
  85. 鄂城城乡人居环境百日整治在行动第九期红黑榜发布
  86. 人社局nbsp新北区多举措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87. 常州市政府召开领导干部研讨会谋划明年工作思路举措
  88.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崇左考点有关事项的公告
  89. 杨云峰主持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调研成果交流会暨年度工作务虚会
  90. 关于2022年12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91. 检出混管阳性的楼栋怎么办出现哪些症状后需要到医院就诊……权威回应
  92. 我省各部门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93. 洪范池镇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94. 大宝鼎街道实全宣帮深入推进困难群体帮扶
  95. 广元市大力促进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劳动力就业增收
  96. 何礼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强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97. 莱山区图书馆流动服务车书香进校园
  98. 醴陵市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
  99. 乐安镇三强化扎实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100. 提升功能品质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