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地名日常辅助性工作项目询价公告
按照南沙区地名日常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南沙区民政局现对地名日常辅助性工作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承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地名日常辅助性工作项目
三、项目期限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四、项目控制价
该项目经费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五、项目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协助指导镇(街)、村(居)开展地名日常工作,草拟相关文书,组织开展实地巡查、地理信息录入、数据转换等日常事务性工作。项目对象、项目目标、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南沙区民政局地名日常辅助性工作项目用户需求书》)。
六、单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场所在广州市内。
(二)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四)承接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五)承接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六)承接单位安排2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地名日常辅助性工作,工作人员应为本科学历及以上,需具备AUTOCAD数据录入处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七、比选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2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报价低的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若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自动退出,则由得分第二高的报价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
八、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2020年11月4日下午17:00前将询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询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三)询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基本情况、服务方案、报价单(含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专职人员管理制度、联系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询价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不符合上述第(一)至(四)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参与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视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202室,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20-34689090。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