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镇强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永兴镇强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一、强化组织保障。永兴镇成立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书记为成员。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统筹协调、亲自督促落实,始终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干,真正将整治活动办成“民心工程”,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二、推行分类施策。镇级部门、各村(社区)始终最大化体现群众意志,从解决问题出发。对整治工作中能立马解决的问题,如垃圾处理、车辆乱停乱放等,赓即落实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向群众展示镇党委政府的信心和决心;对整治工作中一时不能解决到位的问题,如修路、安装路灯等,采取分阶段整治,通过实地摸排形成情况报告,向相关部门争取项目支持;对整治工作中需要解释阐明的问题,如医保缴费高、肉价贵等,耐心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客观事实因素,疏导不良情绪,争取群众理解。
三、加强监督执纪。镇纪委定期对整治责任单位进行工作暗访巡查,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镇党建办定期就“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诉求台账进行电话抽查,了解掌握各诉求征集人的回访情况以及诉求反映人的满意度,进行情况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