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治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近年来,渠县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一是精细摸排不留盲区。成立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和《工作要点》,就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治理重点和工作安排等作出明确;在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摸排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新申请低保家庭和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农村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干部、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和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享受低保情况,查清全县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查处“人情保”“关系保”、轮流吃低保、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等问题。2020年累计排查9.3万户15.7万名困难群众,发现、受理各类问题线索2条。
二是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和受理的各类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挂图作战、对账销号;依托省、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完善低保主动发现和退出机制,实现低保动态管理常态化;采取“两下两上三随机三公开”等形式,深入一线检查调研农村低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健全监管制度,规范低保工作台账,定期通报、集中整治“优亲厚友”“错保”“漏保”等问题。2020年累计清退农村低保对象2221户3318人,新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198户6578人。
三是建章立制不留漏洞。将专项治理及整改落实情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公示“一个流程”,严格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民主评议等程序规定,建立乡镇(街道)资金台账登记制度,实现救助资金按月打卡发放;定期召开培训会,及时通报社会救助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剖析问题原因,警示教育众人;制定农村低保对象排查统计表,建立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情况报告制度,每月将低保数据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死亡人员名单进行比对;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对备案对象进行核查,目前全县累计落实近亲属低保备案186户270人,备案率100%。
四是宣传公示不留空白。建立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及时公布专项治理整改情况,将低保政策、标准及低保对象情况等在村(社区)公示栏长期公示;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低保对象姓名、地址、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举报电话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并移送违规线索;采取网上宣传、发放宣传册、走进村头巷尾、田间地头宣讲等方式,宣传低保政策法规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目的、内容、方法及举报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
上传人:刘旭 分管领导:陈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