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广州民俗文化节暨黄埔波罗诞千年庙会庙内波罗手信展区承办权招标转让公告
经黄埔区委区政府同意,第11届广州民俗文化节暨黄埔“波罗诞”千年庙会将于2015年3月30至4月1日在南海神庙举行。为丰富庙会内涵,突显民俗特色,将在南海神庙内西广场设置“波罗”手信展区,展销具有民俗特色的“波罗”手信。现将“波罗”手信展区承办权(总策划、总执行)招标转让,欢迎有实力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共3天)
二、活动地点
南海神庙庙内西广场
三、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为“波罗”手信展
四、活动主办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五、招标项目名称
第11届广州民俗文化节暨黄埔“罗波诞”千年庙会庙内“波罗”手信展区承办权(总策划、总执行)转让。
六、招标方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七、“波罗”手信展区转让底价
转让底价:5万元人民币。
八、“波罗”手信展区展位数量、规格及展位运营时间安排
(一)展位数量43个。其中工艺品展位38个,特色小吃点5个。
(二)摊位规格:
摊位规格:宽3m×深3m×高3m桁架篷
(三)展位运营时间
8:00—18:00
(四)“波罗”手信展区具体位置见***1。
九、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投标方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投标方必须是在2008年至今,至少成功策划、组织完成过3个类似项目,有着较强的展位设计、招商招展及营销管理等方面能力的专业供应商。
十、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必须装袋密封(内含投标函、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波罗”手信展策划方案、管理方案、保洁方案、安保方案、报价书)。袋内纸质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袋外注明“第11届广州民俗文化节暨黄埔‘波罗诞’千年庙会‘波罗’手信展区承办权转让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的文件,如无加盖投标方公章,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必须是最终报价。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2015年3月10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301号404室。过时不受理。
(二)联系人:吴文俊
(三)联系电话:020-82393815
十二、开标时间
2015年3月10日上午10:00
十三、评标办法
(一)评标步骤:由黄埔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小组先进行投标文件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最后评标小组按投标报价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
(二)定标原则:中标候选人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表见***6)。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⑸不同投票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公示期:3天
十四、招标方及投标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招标方的权利及义务
1.招标方为确保“波罗”手信展销活动顺利举行,有权在合同签订之日向中标方收取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和全部中标转让费,履约保证金不能作为中标转让费。如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则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资格并在信息网上公告,直接委托第二候选人为“波罗”手信展的总策划和总执行。
2.中标方如在合同签订后,提出中止合同或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与合同(或协议)不相符的行为,则招标方不予返还履约金和中标转让费;中标方如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未出现违约行为且圆满完成本次活动,则招标方在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金全部无息退回。
3.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的活动策划、执行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招标方在2015年3月24日将场地交中标方管理使用,并向中标方提供100KW用电接驳点。
4.招标方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协调黄埔区工商分局、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埔区城管局等部门,协助中标方办理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或备案)手续。
5.招标方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协调黄埔区公安分局、黄埔区建设局、黄埔安监局等部门,对展区所涉及到的消防、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展位搭建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以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6.招标方在2015年3月29日24:00前,协调黄埔区城管局,在“波罗”手信展区配置足够的垃圾桶,确保活动期间场地的整洁和卫生。
(二)中标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中标方须承担第11届广州民俗文化节暨黄埔“波罗诞”千年庙会“波罗”手信展区总策划、总执行。包括活动整体策划、组织实施、宣传广告、展位搭建、招商招展、证照办理、消防器材配置、用水用电、保洁保安、现场管理、食品卫生和治安维稳等工作。中标方有权对活动进行整体策划和全面执行,但应尊重招标方所提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招标方的监督。中标方对外广告宣传的主题和色调须与第11届广州民俗文化节暨黄埔“波罗诞”千年庙会的一致。参展楣板统一由中标方设计制作。因上述工作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因承办本次展销活动而产生的电费,须在“波罗”手信展活动结束后第5天按实际发生额,与招标方结清。
2.中标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同时向招标方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和全部中标转让费,履约金不能作为转让费。逾期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
3.中标方应在所有展位搭建前,将策划方案送黄埔区公安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中标方须于2015年3月29日16:00点前,完成所有展位的搭建、用电设施安装、消防器材配备和现场气氛的布置工作,并确保所有构筑物、用电设施符合消防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4.中标方负责整个展区摊位的招商工作,展位费标准由中标人自行制定;中标人须与各参展商签订《参展合同》、《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书》、《食品安全卫生承诺书》;中标方应于2015年3月28日上午12:00前全部完成特色小吃点的工商备案和临时卫生许可证的申领工作;特色小吃点须以岭南美食、东南亚及港台美食和中华老字号美食为主,只能半成品加工销售;严禁商家设置烧烤摊位、使用明火设施及出售变质过期食品;中标方须于2015年3月28日下午16:00前,将所有参展商名册及相关情况报区公安分局和转让方。活动期间,因中标方和参展商的原因而产生的违约及侵权等事件,并由此而导致的连带经济赔偿,由中标方全部承担,招标方概不负责。
5.中标方需免费为招标方在南海神庙游客中心南侧硬地化停车场搭建售票广场(规格:宽33m×深8m×高3m铝架大篷)、南海神庙东门点搭建售票点3个(规格:宽3m×深3m×高3m桁架篷)、旭日街北入口搭建售票点2个(规格:宽3m×深3m×高3m桁架篷)、风度街与清河大街交汇处搭建售票点2个(规格:宽3m×深3m×高3m桁架篷)、南海神庙南广场西侧入口搭建售香点2个(规格:宽3m×深3m×高3m桁架篷)。
6.中标方须每天在“波罗”展区配备10名安保人员(要求统一服装)和10名清洁人员。
十五、未尽事宜,一切以服务合同(或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十六、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经黄埔信息网公示且招标方未收到相关异议后,招标方在公示期满后的第1天向中标单位发出通知书。中标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协议)。所涉及招标方和中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以合同(或协议)条款为准。
***:
1.第11届广州民俗文化节暨黄埔“波罗诞”千年庙会“波罗”手信展位规划图.doc
2.投标函格式.doc
3.投标人资格申明函格式.doc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5.报价表格式.doc
6.技术指标评分表格式.doc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