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关于公开选定天河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单位的第二次报名公告
根据《广州市农业局转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18】157号)、《天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穗天污普办【2018】4号)精神及要求,为了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以下简称“二次农业污普工作”),需增加人力物力开展普查,摸清农业污染源(畜禽养殖业源、种植业源、水产养殖业源及地膜和农业移动源)基本信息,了解和掌握不同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和产排情况,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决定公开选定天河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单位。因第一次报名成功的单位仅有2家,按照第一次公告中“提供报名资料不足3家单位为选定失败,我局应重新发布报名公告,”的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该项目的服务单位。
二、服务范围
服务单位选派至少6人开展辖区农业污染源主要为畜禽养殖业源、种植业源、水产养殖业源及地膜和农业移动源的普查及汇总工作。
三、服务费用最高限额:¥242000元
四、服务内容和时间:
(一)选派1人从事区二次农业污普的相关行政内务工作(时间为18个月),包括所有污普资料的整理、归档,数据整理录入和汇总,各污染源的协调和对接等工作。
(二)选派至少5人从事区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及汇报工作(时间为6个月)。其中,畜禽污染源普查员2人,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员3人,负责各种污染源清查,相关内容的各类表格填报及汇总工作。
五、服务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合法注册或备案;
(二)报名单位须具有相应服务资质;
(三)报名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责令停业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应提交资料(报名文件)
(一)资格审查资料
1、服务承诺书(***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3、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4);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评审资料
5、报价函(***5);
6、报价明细表(***6);
7、服务单位类似相关工作业绩一览表(***7);
8、与服务相应的资质(提供复印件);
9、服务单位项目经验(提供复印件);
10、服务单位业绩荣誉(提供复印件);
11、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8);
12、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格式自定);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七、递交资料方式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13日09时00分至2018年6月20日17时。
(二)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17时30分,受理时间段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三)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畜牧兽医科(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30号2楼)。
(四)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五)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委托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八、服务单位评审原则
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决定服务单位,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及其报价确定为候选服务单位及服务价格。如有综合评分相同的单位,则以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
具体得分分配:资质得分(0-30分),工作方案得分(0-45分),报价得分(0-25分),具体详见内部审核评分表(***9)。
(二)报名单位总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
第二次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如提供报名资料的报名单位仍不足3家,我局可在第二次报名的单位中以单位集体讨论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若无报名单位,我局将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九、服务单位确认:我局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第八点原则选定候选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签定合同。如果候选服务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我局签订合同的,签约资格作废,按内部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认新的服务单位。
十、选定结果公示: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选定通知书,服务单位在收取选定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报名资料获取方式:本次报名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网站(http://szjy.thnet.gov.cn/default/sites/thsanzi/index/index.html)上发布,一旦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
十二、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办公室
地点: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3楼
投诉电话:020-38622279
十三、联系方式: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畜牧兽医科(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30号2楼)
联系人:熊彩英
电话:020-85558483
***:
1.封面
2.服务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办理人的单位授权委托书
5.报价函
6.报价明细表
7.服务单位类似相关工作业绩一览表
8.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9.内部审核评分表
***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