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华副区长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丁建华副区长带队对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的监控系统进行检查
检查组向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区安委会《天河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的通知》(穗天安〔2014〕4号)的要求,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工作,2014年6月5日由丁建华副区长带队,区交通局陈璋局长、王志钦副局长陪同,对长兴、元岗、兴华等街道辖内的汽车维修、宾馆服务业、电子零件销售业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共抽查企业4家,要求限期整改企业1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自纠;是否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建档;是否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在本单位内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督查组对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企业及时将整改报告及整改后的照片报送至督查组和所属街道备案。为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查组在检查时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企业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应付检查,要“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迎检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检查结束后立即组织企业员工整改;二是健全机制。企业以本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为推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设,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促使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三是严格检查整改。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彻底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企业经营生产活动不留隐患、不留安全死角,确保安全。(区交通局 黄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