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河涌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8年)〉的通知》(粤财采﹝2018﹞328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现对天河区河涌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监理服务单位通过询价方式进行发包。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河涌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监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自201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共21个月)
三、服务范围:
1、天河区辖内13条河涌(沙河涌、猎德涌、潭村涌、员村涌、程界西涌、程界东涌、棠下涌、简下涌、油脂厂涌、车陂涌、深涌、石溪涌、乌涌天河段)
2、七座水闸泵站(猎德水闸、潭村水闸、员村水闸、程界西水闸、车陂水闸、深涌水闸、深涌排灌站)
四、服务内容:
1、对天河区河涌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巡查、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依照相关规范进行监理服务。
2、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监理方可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证:项目协调会、项目周例会、项目专题研讨会、项目问题通报会、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
3、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督促、检查承包商及时完成各阶段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转发甲方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4、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负责合同期内天河区河涌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服务的监理工作,但建设单位保留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工作任务分配的权利,投标方必须服从安排。
5、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创文、迎检、恶劣天气、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乙方要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6、承担河涌水利设施的应急抢险责任,审定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抢险应急预案,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储备应急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符合养护范围实际要求,建立稳定的监理队伍,随时服从甲方指挥和调度,确保水利设施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7、人员配置基本要求:1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驻场总监代表、驻场监理人员至少3名。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发包最高限价:80.08万元
天河区河涌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服务(一标、二标)中标价为18048961.97元(约18个月)。依据养护服务费计算本项目监理服务为2105.71万元(共21个月)。根据粤建协【2015】21号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工程监理费计费规则)确定的监理收费基价,按内插法计算:1000*4%=40万元;3000*3.75%=112.5万元
(112.5-40)/(3000-1000)*(2105.71-1000)+40=80.08万元
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80.08万元,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七、发包人: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8250***16
八、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4日17:00止。
2、提交资料时间:2018年12月4日17时00分截止。
3、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九、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一)竞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提供该证明材料以上资质;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水利建设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单位应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
1、投标书(项目报价、详细的报价分析、工作方案);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6、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公平竞争承诺书》、《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9、近三年工作业绩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质及相关证明资料;设备一览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1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12、在广东省或广州市有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
13、其他材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十一、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投标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资料。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投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二、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的询价单位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对成功报名的询价单位评分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投标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直接委托设计单位。
十三、招标人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集体研究决定投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天河区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监督。确定投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天河区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十四、建设单位与中标人按照交易公告和中标人商定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五、本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中标人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六、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
十七、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网站自行。
天河区河涌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doc
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