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公布5处文物线索为荔湾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文物资源再核查,经专家评估论证,并征得使用管理单位同意,拟将5处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文物线索(见***)公布为荔湾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8日(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复印件)提出书面意见。
***:《荔湾区拟公布5处文物线索为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单》
附注: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芳雅苑15号荔湾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科收。
联系人:谢先生
邮政编码:510360
咨询电话:81306288
(2)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可发电子邮件至1009393693@qq.com
2、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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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拟公布5处文物线索为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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