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司法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措施
一是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达州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达川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逐步将教育医疗、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质量安全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也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向低收入群体拓展。
二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按照《四川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探索对应当通知辩护而未通知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和救济措施。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关于在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健全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加强硬件设施、人员配置、日常业务运行、执业权利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有效运行。根据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四是推进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保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行政、刑事裁决,所诉请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因经济困难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采取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听证代理、诉讼代理等多元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是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四川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四川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充分发挥四川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推动全部法律援助案件实现网上登记、审批、受理、指派、办理及归档、评估,以信息化助推规范化。
六是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地方财力和办案量合理安排经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单列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