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越秀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相关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越秀区体育产业发展,推进“越秀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根据《越秀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越府办规〔2019〕9号)要求,结合相关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度越秀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相关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审项目
(一)支持落户奖励:
1.对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新落户体育企业的奖励;
2.对优质体育运动项目协会的奖励;
3.对优质体育产业招商中介的扶持奖励。
(二)项目扶持奖励:
1.对获得各级官方体育竞技赛事奖项参赛主体的奖励;
2.对获得职业电子竞技大赛奖项的电竞俱乐部等参赛主体的奖励;
3.对承办电子竞技大赛的电竞企业、俱乐部的奖励。
(三)行业活动奖励:
1.对在越秀区举办大型体育活动、展会、赛事的承办单位的奖励;
2. 对在越秀区引入省级以上电竞赛事的承办单位的奖励。
(四)办公用房租金扶持:
对入驻“越秀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优质体育企业办公用房场地租金的扶持奖励。
(五)体育产业园区扶持:
1.对经认定的体育产业示范园区的扶持奖励;
2.对进行楼宇升级改造发展体育产业的项目运营主体的扶持奖励;
3.对投资建设或改建电子竞技场馆的扶持奖励。
二、初审时间
以上项目的相关申报单位须按照《越秀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详见***1)要求,根据各项目申报指南(详见***2)组织申报材料,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递交至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文化体育产业科(越秀区署前路8号917室,联系电话:87615152),进行申报材料初审,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相关安排
本次申报材料初审作为将来扶持奖励项目正式申报的前置必要条件,2019年度越秀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相关项目的正式申报时间,请留意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后续申报通知。
***:1.越秀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2.申报指南(暂行版)
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0月28日
(联系人:王越,联系电话:87615152)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