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开发区召开
8月30日,广东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开发区召开,广东省编办副主任陈华江主持会议。会议现场考察了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并在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座谈,听取了各试点地区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炼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各地对继续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编办,广州、深圳、清远市编办、法制办,广州开发区、天河区、南沙区、深圳福田区编办、法制办及行政审批局(政务办)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崔世刚对兄弟市、区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省、市编办、法制办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上午的现场考察中,陈华江带领与会人员首先到达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区,听取了区行政审批局局长郑勇关于组织架构、集中审批方式和集中审批流程再造等方面的工作汇报,仔细查看了审批卷宗;在“一窗式”集成服务综合收件窗口,他向窗口人员询问了实行综合收件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收件标准;在智慧政务展厅,实地观看了广州开发区审改办就区审批监管大数据平台运行情况的演示。陈华江对广州开发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进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广州开发区在集中审批的形式、审批标准化建设、审批监管衔接和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探索,不少做法值得提炼推广。
据悉,2015年4月,中央编办、***法制办决定在广东等8个省份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清远市、广州开发区、深圳市福田区被选为广东省首批试点。
在下午的座谈会中,广州开发区编办主任严晖、清远市编办副主任戴拥军、深圳福田区编办主任彭珊先后介绍了试点推进情况。三个试点地区分别的改革各有特色:广州开发区推行“一枚印章”管企业投资建设,将相关的38个行政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交由新组建的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其余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以“一窗式一网式”政务服务集成改革的方式进行相对集中,同步推进“监管清单”改革和审批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放管结合;清远市采用“两集中、三到位”的形式,将行政审批事项前台受理、后台审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深圳市福田区推行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智能互联”模式,推行跨街道“通办通取”改革。广州市天河区、南沙区分别介绍了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进度,并表示将积极申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
陈华江认为,广东省三个试点地区都能贯彻落实中央编办、中央法制办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改革精神,特别是广州开发区能够结合区情,主动思考、积极推进,成效初显,一些经验值得推广、复制。
谈及下一步工作,他指出,广东省将在巩固深化前期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工作,要注重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关于集中审批的实现形式,要按照广东省“一门式一网式”的工作部署,首先解决统一受理和统一出件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可参考广州开发区做法,将部分标准化建设到位、关联性较强的事项纳入“一枚印章集中审批”。二是关于集中审批的具体内容,要将与群众生活、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事项先纳入“一窗式”改革,尤其要从办事人的体验感出发,注意将相关联事项同时纳入,公共服务事项可以参照行政许可事项执行。广州开发区已经纳入206个事项,其经验做法可供各地参考。三是要继续扎实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是推行改革试点的基础支撑,能解决“一窗”综合受理的瓶颈,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审批科学化、标准化,优化流程,各地甚至可以探索将标准化结果信息化,实现系统自动受理。四是要落实放管结合,建立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匹配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要学习广州开发区推行“监管清单”的具体做法,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规范监管运行机制,配套监管信息系统。五是要加快推动审批、监管数据交换共享,要参考开发区审批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的逻辑、框架和推进方式,不断拓展大数据子模块的建设和应用。六是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参考开发区的主题式审批流程再造,针对企业、群众办事的需求,分具体办事主题,实现审批流程深度再造,减少审批环节。
陈华江最后指出,简政放权力度决定了经济发展速度,这是有实践案例可循的客观规律,上海、浙江、广东、江苏,以及省内的中山、东莞、佛山、深圳、惠州近年发展势头强劲,正是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充分表现。广东各地,要进一步推动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经济发展新动力。
(区组织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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