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集中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级各部门:
按照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区攻坚办会同区纪委、区审计、区财政等16个部门组成6个工作组对全区有脱贫攻坚任务和项目的21个乡镇街委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集中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 总体检查情况
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集中检查工作,检查组主要以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看资料、专项访谈、现场核查、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听取了21个乡镇街委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作汇报,核查项目资金相关文件资料1000余卷,召开座谈会40场(次),累计访谈各级干部115人,对45个贫困村和部分非贫困村进行了实地核查,入户调查农户1500余户,实地核查项目810个,总体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建设项目
从总体来看,全区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能做到按进度拨款,但是大部分项目都是村上自行邀标(竞争性谈判),普遍存在资料不完善、程序不规范、合同不严谨、无工程量清单报价、无财政评审、送审不及时等问题,大多没有进行区级部门终验,部分项目实施不按合同约定履约,有些道路建设项目以无利润为由无故不实施,如梓桐宝泉村三五八社硬化3.1公里入户便民路项目中三组1.1公里段22万元未实施。
(二)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部分项目工程款的拨付直接由区水务局直拨到施工方,造成业主方和乡镇的监管混乱。村自主邀标(竞争性谈判)普遍存在资料不完善、不规范、未进行区级验收、送审不及时等问题。部分项目后期管护制度缺失以及存在无工程标志牌和工程质量较差的问题。
(三)产业发展情况
大多乡镇通过把产业发展基金直接投放到农业专合社以收取适当的“红利”形式来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由于农业产业发展周期长、见效慢,整体效益不太理想,加之贫困户又不愿意借款,个人未真正受益于政策红利。一些村集体发展的产业前期调研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收入、支出记录不规范,收支票据审签不严格,产业发展后期效益普遍存在不理想。
(四)产业扶持基金及扶贫小额信贷情况
基金使用率较低,导致结存额过大,部分村产业扶持基金签订不规范,有的未约定还款期限,有的还款时间超规定;扶贫小额信贷总体风险可控,但部门乡镇个别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存在逾期现象,有的贷款存在未按要求使用,部分产业发展项目产出效益较低,存在不能按期还款的潜在风险。
(五)“五改三建一治理“和危改项目情况
资金拨付进度较慢,镇村两级留存额度过大,区级主管部门未统一组织验收和进行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核量,项目实施的实际任务量普遍不足。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部分村存在“打捆”使用资金超标准改造等现象。部分危房改造起不到排危效果,仅仅刷个白、硬化一下室外地板。
(六)非直接到户社会捐赠资金(帮扶资金)情况
资金用途不规范、结存资金长期闲置,未充分发挥作用。受捐赠实物和资金无管理制度,部分村的捐款资金用于村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做到专款专用。
(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普遍存在住房面积超标,拆旧复垦、搬迁户入住率低,房屋被另用,搬迁点饮水工程发挥作用不理想,结存资金过大,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
(八)村卫生室建设及设施构置情况
贫困村卫生室内部打造资金使用和验收资料不规范,卫生室主体结构施工部分未会同组织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部分贫困村卫生室设施设备较简陋,功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未达到标准要求。
(九)其它情况
个别村办公阵地建设将招标低价写在招标公示上对外招标,相关项目资料有修改痕迹,合同资料委托人与合同签订人不一致。“四好户”创建资料真实性不强,有的贫困户既享受了四好户资金,又享受了异地扶贫搬迁政策。龙滩乡三太场村易地扶贫搬迁户王飞,整改台账反映“房屋渗漏”已整改,现场查看房屋无人居住,屋顶部分瓦片不全,未整改;乡镇提供的台账应反映的内容不全面,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三、下步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针对本次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委要迅速成立以乡镇街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下深水,直面问题,敢于逗真碰硬,用最大的决心、最实的举措、最强的队伍抓好问题整改。
(二)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梳理排查。各乡镇街委、区级相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再次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清理。同时,对检查发现的反馈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个分析研究,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为迎接省委专项巡视打好基础。
(三)加强行业指导,完善项目程序。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大本行业的监督指导力度,规范项目申报、招标、实施、验收、资金拨付,项目审计等程序。同时,督促各乡镇未经区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脱贫攻坚项目要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区级主管部门要跟进加快组织技术专家对未验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结论,并送财政审计督促工程尾款拨付。
(四)规范资金用途,巩固脱贫成效。部分乡镇脱贫攻坚项目至今还未实施和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区级主管部门要及时收回,由区级统筹后在重新安排计划,确保资金安全。对一些村产业基金和产业发展资金结存过大,造成闲置浪费的情况,各乡镇街委、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真正发挥资金效益,巩固脱贫成效。
(五)认真全面整改,按时总结上报。各乡镇街委、区级相关部门要收集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问题整改报告、问题整改清单和问题整改作证资料,于8月20日前报区脱贫攻坚办。同时,各行业主要部门和各乡镇街委要全面做好整改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整改工作有迹可循、有证可查。
达州市通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