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3月25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拆解5000辆废旧回收汽车项目 |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凤舞社区7组 | 达州市通川区宏洁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4000㎡,在原有拆解场地内技改扩能,主要增加汽车拆解车间1个,另外对现有的拆解车间、堆放区、储存区、展示区等进行改造,配套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和环保措施,项目办公生活设施均不增加。改扩建后,年拆解废旧汽车 5000 辆。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排入雨水收集池,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设施收集,定期拉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施工期选用环保型材料,实施封闭运输,围挡作业,安装雾化降尘装置和烟尘吸收装置,减少施工期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先进、环保型施工机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文明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施工期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建筑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堆埋场处理;废弃包装材料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社区垃圾收集点。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冲洗废水,经雨水收集沟引至隔油沉淀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职工洗手废水单独收集排入隔油沉淀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汇同经隔油池处理后食堂废水,排入自建的化粪池(50m3)收集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附近污水收集主管网接通后,可自建污水管排入主管网)。 2.废气:营运期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安装专业回收装置及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半封闭作业;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后引至室外排放;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及厂区周围绿化。 3.噪声:营运期优化布局、加强管理,选用环保型设备,设隔振基础或安装减振垫,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单独存放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防渗防漏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103-511702-07-02-853982】JXQB-0024号),取得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702MA62UA6W0C)。 |
2. | 金属门窗、栏杆生产线建设项目 | 达州市通川区东岳工业集聚区
| 达州市东顺源建材有限公司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7746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工业厂房2间,1#生产车间面积 6000m2,主要建设塑粉喷涂生产线1条及其配套的辅助设施,年喷涂金属制品面积9.6万㎡,所有设施全部安装在密闭的车间内。2#生产车间面积 1080m2,主要建设金属门窗生产线,仅切割、打磨、焊接和组装,年加工金属门窗2.4万㎡。辅助公用工程主要为空压机房、原料库房、产品库房、供水设施、供电及供气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设施、 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处置设施等。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该项目已建成运营,属未批先建,本次系补办环评。厂区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现场基本无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不做施工期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接入化粪池,汇同生活污水最终排入东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待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后直接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经“石灰调节PH值+沉淀”工艺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营运期加强管理,密闭生产,车间内安装烟尘净化装置和通风设备,焊接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换气系统引出车间外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经排气筒(15m)引至高空排放。 3.噪声:营运期优化布局、加强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环保型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设隔振基础或安装减振垫;进出车辆限速禁鸣,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域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委托场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包装材料、包装袋、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回收喷粉系统产生的塑粉经收集后暂存于该装置的集粉桶后,全部回用于喷粉工序,不外排。 项目经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020-511702-33-03-476045】JXQB-0075号),取得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现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达市通国土资函[2017]182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预选址意见(通区住建函[2017]235号),以及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62WCM58Q)。 |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