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龄预审工作成效明显
我市工龄预审工作成效明显
日期:2009-08-26|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建立了工龄预审机制,对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原固定工的连续工龄进行集中预审。截至目前,已经提前完成今年到达退休年龄人员的工龄预审工作,现已开始进行 2010年上半年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的工龄预审工作。
开展工龄预审在我省尚属首创,是我局推进资源整合和“柜员制”服务模式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其主要特点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全市固定工及部分需要认定工龄的参保人员预先审核档案、认定工龄,并将其出生日期、参加工作的时间、工作简历、视同缴费年限、人员身份等信息录入网络系统,形成职工工作情况的电子档案,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可直接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工龄预审工作政策性强,审核量大,专业化程度高,情况复杂,持续时间长,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为加强工龄预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预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工龄预审工作符合程序、审核严格、认定规范, 在审核工作中,劳动保险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明确了初审、复审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二是明确了工作程序、审核程序和办理时限;三是坚持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政策规定。对于有争议的情况,确定分别通过处务会、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避免了审核尺度上的不统一。四是制定了10条工作纪律,对预审工作人员的服务、回避、问责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抓好落实。
截至8月10日,全市共预审工龄12126人(13926人次),提前完成了今年预审任务。其中,固定工6673人,占预审总数的55%;下乡知青2477人,占预审总数的20%;转业、复退军人809人,占预审总数的6.67%;转正的计划内临时工214人,占预审总数的1.7%,预审其它各类人员工龄1953人,占16.63%。从预审类型来看,固定工、下乡知青、转业、复退军人的预审人数为总预审人数的前三位,占预审总数的81.67%。经审核,有21人因不符合认定规定,在审核中未被通过被退档,有1800人经重新补正材料后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