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家暴求助维权联合调解给力化解
2017年8月19日,屏山县妇联和镇妇联、司法所、北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联合调解一起因家族暴力引发的家庭婚姻纠纷。
主要案情:居住在屏山镇北城社区33地块的妇女彭某琼向县委书记邱东林短信求助,因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不堪忍受,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思想压力大,请邱书记帮帮她。2017年9月19日,司法局分管领导成亮指派镇司法所到县妇联一道处置该纠纷。经彭某琼反映,其丈夫近来因家庭琐事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并出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多次报警处理都没有解决问题,请求用最快的方式让她与丈夫离婚。
稳控调解情况:在县妇联办公室,司法所人员当即对其宣传了家庭暴力离婚方面的法律知识,县妇联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承诺尽快召集男女双方座谈调解。
2017年9月19日下午4点半,屏山县妇联主席巫敏和镇妇联徐晓燕、司法所所长王德海、北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主任邓道明等参加,对彭某琼与陈某强的家庭婚姻纠纷进行了调解座谈。在调解座谈会上,调解人员听了双方对纠纷事实的陈述和都同意离婚的意见。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意见,提出建议:一是用家庭暴力解决家庭内部矛盾是违法的,轻者可能治安处罚,重者将受到刑法的追究,要求冷静对待、正确处理家庭婚姻关系。二是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在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形成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协商不成,只有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三是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前,作为丈夫职陈某强必须克制自己冲动的个性,不能再产生家庭暴力的行为。双方都表示接受调解意见,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平和地离开。
通过该纠纷的调解,宣传了人民调解法,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和辖区内的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