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司法局到屏山县督导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工作
3月7日,宜宾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古兴富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熊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游晓松来到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屏山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宜宾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2015年至2021年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案件补贴发放、案件受理与办理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和准备。
检查中,古副局长一行主要检查了2015年至2021我县是否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及业务经费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是否有明细台账等情况,同时随机抽查了10份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纠正。
县法律援助中心表示,将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进行再梳理、再总结、再提升,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案件卷宗装订标准,及时审核发放案件补贴,切实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