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明金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整改措施的报告
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收到中共宜宾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三季度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条底线常态化评价结果的通报》(督查通报第21期),对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评价中,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2020 年 1―8 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川应急函〔2020〕509 号)指出珙县明金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把关不严,存在复产复工验收否决项。
2020年9月30日,我县明金煤矿为迎双节、保平安,主动停止井下采掘作业,编制了《四川省兴文县华福矿业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开县明金煤矿迎双节、保平安措施》上报我局备案,10月明金煤矿专班人员对煤矿开展巡查,暗查暗访时、专项检查时,明金煤矿均按照政府制定的一矿一策保持一停四不停状态,地面和井下有矿领导带值班,公安局停止该矿火工产品供应,最大班入井人数未超过6人。
下一步,珙县明金煤矿已停产超过30天,根据四川省应急厅《关于做好近期煤矿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608 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9〕71号)文件要求重新复工复产程序,并严格按照省、市、县复工复产管理办法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决不缺项漏项。
珙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