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珙泉镇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珙泉镇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健全珙泉镇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恢复生猪生产,促进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珙府办函〔2018〕141号)要求,经研究,调整充实珙泉镇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成员,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吴开友 珙泉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指挥长:汪晓波 珙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 长:车 毅 珙泉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明亮 珙泉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何丽娜 珙泉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何 妤 珙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国勇 珙泉镇副镇长
成 员: 周 永 珙泉镇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令东 珙泉镇财政所所长
曾付来 珙泉镇社事办主任
王 刚 珙泉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熊 让 珙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张 野 珙泉镇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王茂琳 珙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牟帮助 珙泉镇派出所所长
詹庆生 珙泉镇交警中队队长
陈国峰 珙泉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珙泉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林国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国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志娟、邓小梅二同志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指挥部决策部署,对重要事项进行***督办。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理和恢复生猪生产各项工作,组织研判非洲猪瘟防控形势,研究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恢复生猪生产各项政策。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珙泉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疫情排查,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强化产地检疫,加强移动监管,禁止从高风险区引进生猪及产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畜禽及其产品绿色通道查验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各村和镇级相关部门,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牵头做好生猪养殖场选址、建设指导、政策宣传、建场报批等工作;加强野猪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督管理和专项监测,禁止人工繁殖野猪野外散放和野外引种,防止非洲猪瘟病毒传播扩散,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无害化处置等工作。
珙泉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加强肉类生产企业、肉类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指导镇卫生院等部门做好餐厨剩余物的监管。
珙泉镇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加强对养殖场(户)粪污处理、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珙泉镇财政所:负责根据防控需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珙泉镇党政办:负责舆情监测,主动开展正面宣传。
珙泉派出所:负责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配合畜牧水产等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逃逸、闯关、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做好疫情处置;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对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加强运输监管,支持畜牧水产部门指定通道检查站(检疫申报点)开展检疫监管,强化信息交流互通。
珙泉镇城管办:负责指导辖区各餐馆、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管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各村(居)民委员会:对本辖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总责,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组织非洲猪瘟防控三级网格员履职尽责,做好辖区生猪养殖分户台账,对出生、购进、死亡、销售进行动态管理,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相关政策,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加强对养殖场(户)、贩运经纪人等从业人员的监管,落实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本村动物防疫员搜集疫情信息依规逐级上报。
珙县珙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