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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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县人民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和***的战略部署,我县已于2021年1月1日起进入十年禁捕阶段。珙县禁捕天然水域涉及11条河流及其联通的支流水域,禁捕工作要求高、责任大、任务重、时间长,为全面落实十年禁渔令,推动包括南广河、洛浦河在内的天然河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健全我县禁捕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现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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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1:02: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