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贯彻落实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推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办法。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绩效考核评价。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被征地农民名单的确定。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标准化生产及建设工作。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推广休耕轮作提高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协调渔业生产安全搜救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种子、农机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省、南通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走出去”、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开放型农业发展,协助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点工作。
1.抓好粮食生猪生产。
全县粮食播栽面积均保持在53.37万亩以上,年产量稳定在19.2万吨以上。到2022年完成项目建设,强力带动养殖业发展,提升养殖产业竞争力。
2.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一是以桑枝食用菌为种植业注入新活力。引进万达(香港)生物科技集团,投资4.5亿元实施“珙县食用菌产业一体化发展项目”,二是实施百亿现代蚕业发展战略。围绕建成“三大基地”目标。即:以孝儿、底洞等为重点,建成辐射全县25万亩的“蜀南桑海-僰道银珠”高标准现代蚕桑产业基地;以底洞、孝儿为核心建设五星级省级蚕桑现代农业园区,配套建设蚕业科技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蚕桑国家重点实验室基地、桑树品种比较园,力争建成全国桑枝食用菌产业基地和桑蚕菌综合产业加工基地。三是建设现代茶叶产业示范园。依托“鹿鸣茶海”建设珙县曹营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一批管理机械化、产出高效化、品种良种化的现代茶叶示范园区。四是推进烟区产业综合体建设。在上罗镇下罗社区、王家镇青山村大力构建乡村振兴现代烟草农业产业园。
3.积极开展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
制定全县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标准,高质量推进底洞蚕桑、孝儿蚕桑、上罗生猪、曹营茶叶、王家稻鱼、巡场肉牛等6个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立健全园区建设工作机制,分年度实施建设,梯次提档升级。
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经营组织化程度。深入推进三合、鱼竹、七星试点村“三变改革五大合作”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成功经验,梯次有序在全县推广。
5.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力争全县年新增土地流转2万亩。规范各类农村集体产权入场交易,确保全年农村产权交易额达6000万元以上。
6.创新农业投入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产权评估、交易、收储“三中心”挂牌成立,确保农村产权交易额年均达4000万余以上,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积极推动农商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投入10亿元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7.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加快推进2020—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2.8万亩,全力保障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和“整村整乡推进、集中连片打造”建设方式,力争建成1个万亩以上的核心示范区。
8.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确保县域内农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开展区域内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每年抽检数量达0.65批次/千人。
9.加快发展先导性支撑产业。
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1+N”产业生物育种和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设,积极配合参与宜宾市现代种业南繁基地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农业农村局下属部门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主要包括:县委农办秘书股、办公室(信访股)、农产品安全管理股、动物卫生监督所、植物保护与检疫站、政策法规股、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含畜牧生产科技推广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渔政管理站、乡村振兴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股、农业环保与土肥站、农村能源和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牧渔产业发展股(特色产业发展股)、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村经济管理股、农村改革股、种子站、计划投资财务股、农业信息中心等21个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5.0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7万元、农林水支出1444.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34万元。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825.0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政策性调资,五险一金相应增加;二是减少纪检组派驻农口部门3人工资及工作经费预算,相关经费由县纪委预算;三是“双安双创”基层协管员生活补助2022年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1825.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5.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182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60万元,占89.29%;项目支出195.48万元,占10.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5.0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五险一金预算增加以及“双安双创”协管员经费本年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5.0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7万元、农林水支出1444.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5.0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工资增加后,五险一金预算基数相应增加,具体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10.02万元、卫生健康3.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1万元;二是减少纪检组派驻农口部门3人工资及工作经费预算,相关经费由县纪委预算;三是“双安双创”基层协管员生活补助57.96万元纳入本年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55万元、占8.25%;卫生健康支出55.57万元、占3.05%;农林水支出1444.62万元、占79.15%;住房保障支出174.34万元占9.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55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机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2.70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0.50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机关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37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机关公务员医疗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38.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10.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2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开展植物检疫执法检查。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2年预算数为70.26万元,主要用于:畜产品安全执法5.74万元、农产品安全抽检和执法6.56万、“双安双创”基层协管员生活补助57.96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2.9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3.28万元用于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做实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农业事业管理4.1万元用于县级业务培训,确保农机安全事故发生;驻村农技术员工作经费31.5万元用于保障农技员开展村级产业指导、培训和农技员人身意外保险费;培训费4.10万元用于畜牧从业人员、饲料兽药经营者、村级防疫员、畜牧专业技术人员等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法律意识,提高专业技能。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8.96万元,主要用于:畜产品安全监测试剂材料采购1.***万元、开展畜牧项目实施经费4.10万元、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4.10万元,降低动物疫病发生率和死亡率、开展中小养殖场粪污环境治理3.28万元、提升珙县农产品品牌效应参加省市博览展销经费9.84万元、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44万元、开展全县动物春秋强制免疫经费12万元,提高强免密度降低动物家禽疫病病死率。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74.34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9.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7.22万元、津贴补贴187.29万元、奖金44.77万元、绩效工资159.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8.23万元、住房公积金174.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7万元、福利费8.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06万元、生活补助114.63万元。
公用经费13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2万元、印刷费2.5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3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9.90万元、工会经费1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5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79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交流工作、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停车费、洗衣车费及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县委、县府安排的重点重大项目及时、顺利开展,应急使用,全局机关职工下乡检查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县委农办秘书股、办公室(信访股)、农产品安全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乡村振兴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股、农牧渔产业发展股(特色产业发展股)、农村经济管理股、农村改革股、计划投资财务股等10家行政单位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所、植物保护与检疫站、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含畜牧生产科技推广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渔政管理站、农业环保与土肥站、农村能源和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站、农业信息中心、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1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47万元,增加24.44%。主要原因是农村能源和畜牧水产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站、农业信息中心、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及打、复印机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畜禽疫情监测、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耗材,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安排的医疗补助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