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人社做好居保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为贯彻落实好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8〕3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计划投入资金清单和计划实施项目清单的通知》(川脱贫办〔2018〕3号)等文件精神,按省市要求,为切实做好 2018年我县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工作,我局通过实际参与、下乡走访、工作座谈等方式对本县城乡居保代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分析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责任落实。按省市要求为确保我县城乡居保扶贫代缴工作的高效高质有序推进,县人社局迅速成立扶贫代缴工作领导小组并编制扶贫代缴工作方案,确立了由人社局局长阳国华负责统筹安排,人社局副局长张江负责协调指导,居保局长张正鸿负责贯彻落实、全程督促,稽核股负责全程核实监督,基金征集股负责数据比对核实,财务股负责资金划拨,退管股负责待遇审核,业务大厅工作人员负责代缴操作,综合股负责方案、报告、信息拟送的联动工作机制,做到环环相扣、各尽其责。
(二)数据核对。2018年2月,接到扶贫代缴相关人员数据任务后,我局落实专人、拟送专函,积极联系市居保局、县民政局、县扶移局、县残联等单位开展数据比对核实工作。通过对129041人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去重等操作,最终锁定80760人为扶贫代缴覆盖对象,其中60岁以下22506人,60岁及以上58254人。
(三)代缴操作。截止2018年5月28日,通过对80760人的参保信息数据进行核查、比对、筛选,对已参保人员中批量变更符合政府代缴三类人员身份类别合计7986人,纠正131人缴费档次,动员新参保1889人。最终完成参保覆盖66899人,其中60岁以下完成参保代缴10006人,占60岁以下覆盖人数22506的45.42%,60岁以上完成待遇领取56893人,占60岁及以上覆盖人数58254的97.66%;其中未参保合计12388人。
(四)督导调研。为摸清未参保人员底细,有针对性地动员他们参保,在县人社局的统筹安排下,我局制发了扶贫代缴十问十答政策宣传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并由局长牵头成立调研督导小组赴各乡镇督导扶贫代缴工作。期间先后对晋城镇、常林乡、古楼镇、义兴镇、扶君乡、双江乡等乡镇扶贫代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据晋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副主任贾春萍介绍,按县居保局下发名单晋城镇贫困人口代缴覆盖7542人,经过宣传动员、参保登记、待遇办理、数据核对清理,已完成3716人的参保登记、待遇领取办理等手续,但依然还有3826人未参保。未参保人员中存在大量户籍街道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低保对象信息有误等原因,普遍存在人难找,事难办导致社区工作开展艰难。部分低保对象对城乡居保政策了解不够理解有误区,担忧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会影响现有低保待遇也是参保动员工作的瓶颈所在。常林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马德勤也介绍常林乡贫困人员覆盖4025人,已完成3266人的参保登记和待遇办理,还有799人未参保。同时也反映社区覆盖人员中存在信息不准确,人难找的情况。古楼镇、义兴镇、双江乡等乡镇负责人普遍反映该乡镇覆盖人员中大多数常年在外打工,导致联系困难,部分人员虽然通过电话联系告知其代缴政策后也没有后续的参保意愿回馈,而且部分覆盖群众经济困难,不愿参保,导致参保宣传动员工作难以开展。祥龙乡负责人反映部分参保群众参保意愿不高,拒绝参保,扶君乡反映存在小部分人员已经在领待但未参保人员名单中依然存在其相关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未参保人员地址信息不一致问题。各乡镇特别是中心场镇的社区普遍存在未参保人员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导致出现人难找、保难参的情况出现。
(二)低保对象参保意愿不高问题。部分低保对象对城乡居保政策了解不够理解有误区,担忧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会影响现有低保待遇,排斥参保。
(三)外出务工人员参保信息不准联系困难等问题。各乡镇普遍反映未参保人员中大多数为外出务工人员,其存在联系困难,城乡居保政策对该人群存在普及覆盖盲区,且部分务工人员已在务工地参加社保多年不愿再参居保。
(四)人员身份信息有误的问题。存在少部分人员身份信息有误或变动,导致参保数据与未参保人员数据不一致,出现已领待人员还在未参保人员名单中的情况。
(五)特殊困难人员无力缴费问题。存在部分已满龄但无经济能力参保缴费的人员,其又不符合政府代缴条件,故此类人员无法办理参保缴费,更无法办理后续的领待手续。
三、相关对策及建议
结合扶贫代缴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初步解决方法,为切实做好扶贫代缴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全国联网的省级大数据平台。省社保信息中心应通过多方途径整合公安、民政、卫计、残联等人员共享信息,确保人员身份数据、参保信息等更新及时、随查随有、准确有效。特别是对异地务工人员参保情况的比对核实,避免漏保或重复参保的情况出现。
(二)对符合代缴政策对象实行强制参保。为避免符合代缴政策的贫困对象参保权益受损,建议简化该类人员参保手续资料,对该类人员进行强制参保并就实际情况备案说明。
(三)加强社会保险不同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应调整全国各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渠道、宣传方式,对不同人群进行针对性宣传,让社会保险真正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真正实现全民参保。
(四)最大化发挥代缴资金的社会效益。
可否动员相关银行对有参保意愿但无钱参保的群众以未来养老金作抵押为其贷款缴费,保证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达到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