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授予我市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爱婴医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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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1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认真贯彻儿童优先、母婴安全为主题的服务宗旨,持续改进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服务水平,将推动母婴健康、促进母乳喂养、提高自然分娩率、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认真落到实处,确保了母婴安全,使爱婴工作不断巩固、完善和提高。2015年4月我市人民医院代表南充市19家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了四川省卫计委组织的爱婴医院复核评审,并顺利通过了省级复核验收。经过一年逐级评审,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7036所医疗机构爱婴医院称号,我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荣获爱婴医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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