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领导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之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今后,所有的党员干部都不能因操办红白喜事而变相敛财或行贿,若有违者,一经查出,决不姑息 9月30日上午,笔者在县经信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火峰乡等部门、乡镇看见,这些单位均在抓紧落实南部县纪委《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之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
同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包括退离休干部)在该单位会议室,积极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会上,县纪委副书记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好相关规定,绝不能做出与文件相违背的举动。
据了解,进一步反对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党员干部因操办红白喜事而给变相敛财或行贿留下可乘之机,9月29日,南部县纪委出台《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之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的紧急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县内各级领导、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开业庆典、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十二类事宜都属于规范范围。如果当事人确需办宴席请客的,必须做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前10个工作日,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对确实无法拒收的礼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并将违纪资金主动全额上交县纪委;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注重社会影响,不得大操大办;不准动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在职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在宴请上致辞、讲话、证婚等。
该规定还要求对外出的党员、干部、职工,要以电话形式告知,并做好记录。凡是没有及时传达到党员、干部、职工,导致违纪行为发生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单位的传达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