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镇森林防灭火打早打小打了实施方案
楠木镇森林防灭火打早打小打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省政府下达给各市、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制度,狠抓以野外火源管理为中心的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促使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二、扑救森林火灾原则
1.扑救林火要求:打早、打小、打了,做到扑火及时。
2.发生森林火灾,应就近组织力量自救,实行村(居)各自为战,边打火,边逐级报告,把火情消灭在初发阶段。林火扑灭后,应留人巡查监守,并彻底清理余火,防止复燃。
3.扑救森林火警,由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一般林火由当地村(居)、社干部就近组织扑救。指挥人员要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布置,正确指挥,迅速将火扑灭,同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三、机构设置
1.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办:
指 挥 长:杨 垒
执行指挥长:邓聪明
副指挥长:赵俊杰 王 龙
成 员:何建平、蔡元先、杨 刘、王兴国、张 文、张 锐、程洪彬、刘文联、陈 功、马松柏、严志俊、张德良、胡 庆
2.组建森林防火扑救组:
组 长:邓聪明
副组长: 赵俊杰 王 龙
成 员:孟国瑞、孙 林、马沛霖、李小松、王红娟、曹 红、陈虹江、胡建成、杨 刘、任 杰、马林鹏、张 文、米罗克、张良武、蔡元先、张 锐、王兴国、韩 焕、冯贤林、张长军、沈 皓、周 刚、李丰耘、谢克兵、何建平、冯忠军、杨 丕
各成员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扑救和救护伤员等工作。
四、预防措施
1.在森林防火期间,镇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0817-5834501)。
2.层层签订责任书。镇党政领导包片,镇驻村(居)工作队包村(居),村(居)两委干部包山头地块,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3.各有林村(居)相应建立一支20-30人的青壮年扑火队伍,配备扑火工具20-30把、柴刀20把。
4.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标语、防火宣传牌等无死角地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
5.切实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并建立野外火源巡查队伍,认真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尤其是在野外用火的高峰期和高火险时段,镇村(居)两级要及时组织力量深入村(居)社、山场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必要时采取死守硬看措施,在重要林区进山路口设立进山人员火种检查卡,没收进山人员火种,消除火灾隐患。
五、扑火人员的装备及后勤、医疗保障
1.镇保持一部车辆24小时值班,应急需要时由镇政府抽调其他车辆。值班室电话及镇、村(居)有关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镇政府常年配备扑火工具200把、柴刀50把。
2.医疗保障:由镇卫生院组织一支医疗队,准备救护工作。
3.生活保障:由镇办公室和村(居)后勤人员运送矿泉水、干粮。
六、扑救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应急扑救队伍都必须经过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及现场扑火演练,掌握森林火灾的扑救常识,提高扑火的决策水平和扑救技术水平。
2.有序指挥,快速反应。一旦接到火灾报告,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情况,核实火情,协调相关单位并通知所在村(居)社干部立即组织本村扑火队伍及群众尽快上山正确扑火。镇应急扑火队伍在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着装完毕赶赴镇政府操场集中待命,镇办公室应在最短时间内准备好车辆、扑火工具、矿泉水、食品、手电等扑火物资。镇带队领导作简要说明或要求后,立即带队上车赶赴现场。到现场后,带队领导应纵观火情、地形和气候变化,迅速果断地设计扑火路线、科学、安全、有序地组织人员扑火。
3.若火灾严重难以扑灭应及时向指挥报告,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增援,并同村(居)级扑火队伍一起坚持尽力扑火,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当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抵达火灾现场时,应立即报告具体情况,听从县指挥部人员的统一指挥。
5.明火扑灭后,由村(居)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带领10—20人轮流留守火场,清理残余火星,严防死灰复燃。
6.火灾扑灭后2日内,发生火灾的村(居)应将火灾发生原因、火场情况、火灾造成损失情况写成调查报告,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镇、村(居)两级还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进行破案,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扩大宣传教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