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编号为45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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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0日发表
整改任务 | 解决阆中市千鹤小区(2期、5期、6期、7期)旁边的垃圾收集点距离居民楼只有20多米,每天凌晨5、6点铲垃圾的噪音大,夏天苍蝇多、气味臭、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
责任单位、责任人 | 责任单位: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罗文权 |
联系电话 | 136****0909 |
整改措施 | 1.拆除该垃圾收集点,对周围进行清理、冲洗。2.由国土储备中心为千鹤小区购买了12个密闭式垃圾勾臂箱,然后由我局环卫处安排车辆及时转运。 |
整改目标 | 搬迁该垃圾收集站点,彻底解决垃圾污染问题。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垃圾收集点已经拆除,原地面已硬化为通行道路。2.彻底解决了噪音、臭气、蚊蝇的问题,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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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1:05: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