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性投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财政财务监管的通知
阆 中 市 财 政 局
关于对政府性投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财政财务监管的通知
各相关建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四川省政府性投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委托管理办法》(川财投[2005]192号)、《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阆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阆府办发﹝2013﹞10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五马水库等4个政府性投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财政财务监管,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必须全力配合财政财务监管工作,并协同监管机构向省财政厅报送重大项目监管资料。具体监管工作由财政局投资股牵头,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实施。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财政财务监管人员组成
组 长:宋学刚(财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唐铭 郑宛平
组 员:宋坤 赵毅 陈树渠 周瑞明
二、纳入2016年度财政财务监管的项目及相应监管员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财政监 管人员 | 备注 |
01 | 五马水库建设工程 (川财投〔2014〕219号) | 阆中市水务局 抗旱服务中心 | 李春明 宋坤 | |
02 | 河溪关堤防工程 (川财投〔2014〕226号) | 阆中市江河堤防管理局 | 李春明 赵毅 | |
03 | 土地整理项目 (川财投〔2014〕366号) | 国土局 | 李春明 陈树渠 | |
04 | 石滩水库渠系项目(川财投〔2014〕304号) | 石滩水库建设管理处 | 李春明 周瑞明 |
三、监管机构监管的主要内容和职责
1、审查项目单位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审核项目工程进度和政府性资金使用计划。
3、按财政财务制度规定查阅建设单位帐薄、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监督审查资金使用。
4、参与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和预算控制价审查。
5、审查建设项目各类合同、协议等,审查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监督招标过程。
6、审查工程变更的必要性、程序以及实施情况。
7、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监督建设项目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
8、督促项目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9、对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分析和绩效评价。
四、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的义务
1、按监管方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2、对监管方的专项核查必须如实反映情况;
3、按监管方签署的监管整改通知书实施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各建设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向其他项目主体单位传达财政财务监管通知精神,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将依法依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阆中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8日
阆中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