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马家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急预案
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农产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乡政府及区农业局,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科学妥善作出处理,按照各自的职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农业生产因素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污染事件,造成可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潜在的危害,并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周 蜀
副组长:粟冬梅、袁 敏
成 员:杨小华、杨坤、杜斌、李佳炫、林青平、刘刚、龙洪广、唐林、刘安杰、黄印、各村村委会主任四、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乡农产品检测办公室,乡农产品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政府主管领导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村及相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队伍保障
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准确、高效。
(三)技术保障
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队伍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测、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术的研究,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建立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四)事故处理
1、一旦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农产品,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乡政府;乡农安办同时上报区农业局
2、乡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派出检测组及相关人员深入到现场。
3、对存有质量问题的蔬菜运输车辆,乡安全检测站予以扣留,并进一步核查,如核查属实,则就地销毁。
4、在蔬菜生产过程中及上市前,发现使用违禁农药的,要就地销毁。如属用药方法不当,要继续监控,直到合格为止。
5、事故处理完毕,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南充市高坪区马家乡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