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4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就我市今年的立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远火、李在伟,市政府副市长贾德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玉龙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我市立法工作安排主要为法规审议工作、立法调研工作和制定配套制度三个方面。年内将出台《南充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并就《嘉陵江流域(南充段)生态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袁险峰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努力使立法进程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要坚持慎立法、立良法、立管用之法、立解决实际问题之法。
在谈及今年立法工作时,袁险峰要求,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要周密组织,深入基层,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要深入研究,广泛论证,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制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主动作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开拓进取,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良好局面。
市政府副市长贾德华就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