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服务公司公告
根据《2021年浙—川东西部协作“大美沐川”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电商服务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工作任务
实施农村电商全覆盖项目。一是电商站点全覆盖。整合“农易”、“益农信息社”、“邮乐购”资源,实现13个乡镇、129个行政村电商站点全覆盖,挂农村电商服务中心或站点牌子,有形象墙,并配备电脑1台,电视1台,桌椅1套,货架1个(分配项目资金3万元,验收后支付);二是农产品电商化全覆盖。重点推广全县7类农特产品上架各类平台,每个乡镇有一款以上农特产品上架电商平台或者农产品展示中心,指导通过电商渠道进行销售(分配项目资金10万元,最终以实际完成予以确认验收为准);三是电商人才全覆盖。每个行政村有1名农村电商指导员和1名农村电商信息员(分配项目资金7万元,由项目公司对非财政供养电商服务人员考核补贴)。
项目资金概算,实施期限详见《2021年浙—川东西部协作“大美沐川”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沐川注册登记且正常运营的电商服务公司,须有完成项目必要的支撑条件,保证充足的人力、时间投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具有电商服务工作经验。该公司(负责人)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电商服务工作经验。
(三)具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团队。承办公司在签定协议1周内,能够迅速组建具有电商专业和工作经验的固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有能力承接项目的正常实施并保质保量完成。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3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投递方式:2021年9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提交到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经合股(一)(县政府办公大楼底楼)
(四)确定方式:如果只有1家公司申报,且符合要求的,由委托单位直接确定;如果有2家以上公司申报,由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人员组成),对申报单位的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1家承办单位。
(五)结果公示:由委托单位对遴选确定的结果在绿色明珠网(http://www.muchuan.gov.cn/)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经合股(一)
联系人:刘洪贵、陈龙
联系电话:0833—4609595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