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21年1月正式启动DRG付费方式改革,我局派出工作人员随同市医保局DRG付费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分别到攀枝花、达州市医保中心学习DRG付费先进成功经验,2021年7月组织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院长和医保工作人员参加市医保局组织召开的《DRG模拟付费工作启动培训会》,全面启动、推进我县DRG付费模拟运行工作。二是指导上传数据。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已将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所有住院病案数据进行了上传,国新健康管理公司(软件开发公司)已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23日的数据进行了分组(因医疗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线,新医保系统与DRGs付费系统的接口未完善,目前2021年9月23日至11月30日的数据暂无法进行分组)。三是督促反馈数据核实整改。及时将分组数据情况反馈给各个定点医疗机构,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存疑数据进行核实,要求各医疗机构对按项目付费和DRG付费两种付费方式结果进行分析比较,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标补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