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镇四措施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清理自查
一是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顺利开展,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人大副主席、纪委书记任专职监察组长,民政、财政、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财务室提供2007—2009年农户补贴资料和救灾救济等涉农资金发放表册,全力配合工作开展。二是全面清理排查。对2007—2009年农户补贴、救灾救济等涉农资金通过现金方式发放的,自查面必须达每年100%;对补贴、救灾救济等涉农资金通过一折通发放的,自查面至少达到每年5%。对检查中出现问题严重的项目,排查面必须达100%,并认真梳理问题,找出原因。三是确保群众满意。对出现的各项问题做到及时整改,确保群众满意,做到无上访事件发生。四是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组排查结束后,各小组形成自查报告,有针对性的建立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