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轮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环境监管效能,我镇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积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建立网格体系。建立三级网格,镇长为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为二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各村组组长为具体责任人;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为三级网络,其法定代表人为网格内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安排至少2名专门人员负责环境监管工作。
二是明确网格职责。落实我镇政府的辖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同时,辖区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是实行网格监督。通过上级监督、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我镇各级网格切实履职尽责,做好网格日常运行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曝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网格监督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