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7月14日,我市出台《攀枝花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重点推进的十个方面建设和六项重点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列出了任务表。
《行动计划》指出,我市将按照第一年打基础、第二年抓特色、第三年促提升的总体安排,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实现2021年力争在测评中进入全国前35名、2022年进入前30名、2023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总体目标。
《行动计划》明确,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重点任务是以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全面推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十个方面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了六项重点工作。包括推进创文网报资料成绩实现突破,明确工作联络、材料汇总、业务指导、审核报送等任务分工,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且较为稳定的创文网报队伍;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更新提质,着力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测评点位达标,有效解决目前测评点位存在的建设不到位、管理不精细、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强化文明创建宣传造势,全媒体、常态化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新闻报道,建好一批固定的城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阵地;开展主题教育宣传活动,提升市民参与度和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