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自贡完善医保体系提高医保待遇政策
为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自贡"精神,把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到实处,本着惠民便民原则,2009年自贡市出台了五个新医保政策和规定,一方面医保政策逐步完善,实现了城镇各类群体在医疗保障制度上的全覆盖,基本实现了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有了明显提高,据统计200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合格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6%和55%,比去年同期有较大提高。具体汇总如下:
一、2009年3月出台《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自府发[2009]5号文),通过降低医保起伏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医保封顶线等,努力提高待遇水平,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二、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7月底出台了《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试行)办法》(自劳社发〔2009〕91号),着力打破职业、城乡"两个界限",实现了我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关系的相互转移和接续。
三、8月出台了《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自劳社发〔2009〕70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了城镇各类群体在医疗保障制度上的全覆盖。
四、10月出台了《自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调剂金管理办法》(自劳社发〔2009〕127号),该办法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主要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缺口时的适当调剂。
五、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参保单位、职工的医疗需求,12月出台的《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府发[2009]20号文),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上调为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上调为12万元;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达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