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家部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文件,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85.11万元。资金主要用途:由各区结合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区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各区衔接资金总规模的50%,且不得低于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现将自贡市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与自贡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联系,
监督电话:0813-2104062 收集人:廖方洪
电子邮箱:zgczn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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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自贡市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
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xlsx (12.6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