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2017年4月18日
电话:029-85688784
传真:029-85688784
通讯地址:西安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69号(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作出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拟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建设项目 | 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航拓路与世子路十字西北角 | 新建教室、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室内体育馆、报告厅、教工食堂、学生食堂以及配套设施。总投资32580.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总占地53067m2,总建筑面积46370 m2,冬季供暖采用市政及中央空调供暖。 | (一)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开工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过程中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的施工。 (二)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双级高效油烟净化器(单级净化效率大于85%)处理后排放。各项大气污染物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后排放。 (三)项目实验废水收集后经中和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厂。 (四)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位置;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五)食堂废油脂、实验室废液、医疗废物应按照有关规定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