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国家民用航天基地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此次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项目
二、采购招标编号:SXLHZB2018-072-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基地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航天中路369号
联系方式:029-8568878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
五、采购内容: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
采购要求:站房能够达到使用要求,站房设计与周围建筑风格融合,兼顾美观效果。站房设有能够达到屋顶平台的安全楼梯,屋顶平台面积不小于3.5m×4.5m,屋顶载荷500KG-600KG,380V电、网络到位,站房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合格。
工期:20日历天。
采购预算:10.00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适用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3.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磋商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3日10: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磋商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达涛、孟小君
联系方式:029-88228899转65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号:302****8003339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