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按照《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市应急发【2020】50号)文件要求,5月18日上午,蓝田县应急管理局王坚副局长带队对头道沟尾矿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检查人员对照《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判定标准》进行排查,未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现场对上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企业均整改到位。同时深入库内对排洪系统、水位标尺、水位警戒标识等防汛措施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坚持每周自查隐患,落实整改费用、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06:23: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