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彭州市司法局到长安区司法局交流司法行政工作
本网讯 7月24日上午,四川省彭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勇等一行四人到长安区司法局交流司法行政工作,与长安区司法局就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交流座谈;参加座谈的有长安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超峰、副局长巩静海;区档案馆馆长于理余、区秦岭保护局党组成员张永志等同志。
双方就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工作如何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进行了交流发言。
王超峰同志表示:加强政府依法行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是必由之路。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是确保依法行政的基础;全面推行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是有效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吴勇同志对长安区司法局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就长安区在秦岭违建拆除工作中政府如何依法行政方面进行了探讨询问。座谈会上,于理余同志对秦岭违建拆除工作中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进行了简要介绍。吴勇表示,在座谈交流中受益匪浅,学习到了很多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彭州市司法局更好地服务当地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宝贵经验。